日本第三个幼稚园教育振兴计划及其对我们的启示
日本一贯重视幼儿教育,早在1967年发布的“学校教育法”就把幼稚园列入学校范围。进入九十年代后。政府采取了两大举措以进一步推进幼儿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一是1990年开始实施新的幼稚园教育要领,改革幼稚园教育,以便更好地为培养21世纪人才奠基;另一是1991年颁布为期十年的第三个幼稚园教育振兴计划,促进幼稚园教育的发展与普及。新的纲要与计划的推出,标志着日本幼稚园教育进入新阶段。
一、第一、二个幼稚园教育振兴计划实施情况
日本文部省过去曾先后制定与实施了两个幼稚园教育振兴计划,通过提供适龄幼儿入园奖励补助费,向幼稚园提供园舍设施完善费、园具设备完善费等一系列措施,创造条件促进幼儿入园。第一个幼稚园教育振兴计划(19 64年至1970年)的目的在于促进五岁幼儿入园;第二个幼稚园教育振兴计划(1972年至1981年)的目的在于促进四、五岁幼儿入园。经过这两次计划,日本幼稚园教育有了很大发展,幼稚园数量与幼儿入园率显著增加。据统计,1990年五岁儿童入幼稚园率为64%,加上保育所的五岁儿童,五岁幼儿入园所率合计达94.6%,四岁儿童入幼稚园率为56.2%,加上入保育所的同龄儿童,四岁幼儿入园所率合计达89.9%。*当然,日本文部省以往的政策是重点促进四五岁孩子入幼稚园,所以三岁孩子入园率较低。1990年为20.1%,加上入保育所的孩子,三岁孩子入园所率合计约50% 。
二、第三个幼稚园教育振兴计划的制订及其背景
为了进一步发展与普及幼稚园教育,1990年上半年,日本组成了一个有关幼稚园教育振兴的调查研究班子,其成员包括女子大学校长、教授、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幼稚园园长、教育评论家、全国公私立幼稚园联合会负责人,从1990年6月起进行调查研究,提出了调研报告。文部省依据这个调研报告制订了第三个幼稚园教育振兴计划。于1991年3月经文部大臣审定批准,公布实施。同时,文部省还发了一个“有关幼稚园教育振兴”文件,给各都道府知事(相当于我国的省长)与各都道府县教育委员会,就贯彻落实振兴计划提出系列要求与注意事项。
制定这一计划的缘由与背景,除了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幼稚园教育的重要性外,具体还可分为二方面来说:
1.社会环境的变化
调研报告指出。近年来,随着日本社会的家庭核心化、子女减少、都市化、信息化等,幼儿所处的各方面的环境发生显著的变化,这给幼儿生活带来很大的影啊。如在家庭与社区里,同年代的幼儿一起游戏的机会少了,与自然接触等获得直接体验的机会也越来越难得了,而小伙伴游戏、与自然的接触本是幼儿重要的学习。在这祥的社会状况中,能向幼儿提供良好发展条件的幼儿园。其作用越来越大。
另外,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要求加强幼儿园的功能,希望能起到社区幼儿教育中心的作用,这就要求幼稚园不仅着眼于入园儿童,而且面向社区全体幼儿;不仅教育孩子,而且帮助家长提高素质、掌握科学育儿的知识与技能。希望幼稚园敞开大门,庭院设施开放,社区内各幼儿及其家长都可方便地享用,从而密切幼椎园与家庭及社区的关系。
2.家长的要求
日本幼稚园以往名义上是收三至五岁的幼儿,实际上主要是收四五岁幼儿,实施两年保育。现在越来越多的家长要求将三岁儿童送幼儿园.实施三年保育。
调研报告专门阐述了促进三岁儿童入幼稚园,实施三年保育的必要性:“最近许多研究结果探明了幼儿三岁时期发展的特点,指出这一时期的生活与教育对以后的发展具有很大的影响,是重要的时期。此外,文部省委托都道府县教育委员会进行三年保育实践的调查研究,结果表明,接受三年保育的幼儿比之于接受两年保育的幼儿,在社会性、表现力、运动能力等方面发展得更好。另一方面,现在家长对幼稚园教育的期望更高了,对三岁幼儿就入园的要求也逐渐强烈”。
1990年6月文部省进行了“入幼稚园希望调查”。调查结果,三岁幼儿家长中想把孩子送入幼稚园的占总数的49.9%。日本当时三岁孩子实际入园率仅20.1%,随着社会环境进一步的变化,预计到2001年,要求将三岁孩子送幼儿园的比率将更高。
三、第三个幼稚园教育振兴计划的要点
1.目的
鉴于幼稚园教育的重要性与国民对幼稚园教育强烈的要求,今后要有计划的发展幼稚园,以促进幼稚园教育的普及与充实。
2.计划的时间与目标
振兴计划的实施时间为1991年至2001年。目标是在2001年前让所有希望入园的三至五岁儿童都能入园。
3.发展方针
要准备好能保证入园幼儿安全与健康的幼稚园。为此,须改善办园条件,改建与兴建一批幼儿园。进行这项工作,必须考虑以下事项:
(1)考虑己有幼稚园的配置状况与地区实际情况;(2)公立园与私立园都要适当的改善与发展;(3)考虑到各幼稚园将在所在社区起到教育中心的作用;(4)要从长远观点出发。考虑已有幼qt 园园舍设备等的有效使用。
4.国家的支持政策
为了顺利推进计划,国家基于现行政策努力提供适当的帮助。
(1)为了减轻入园幼儿保护者经济负担与消除公私立幼稚园孩子保护者负担的差别。努力充实幼稚园入园奖励补助费。这一条款的主要内涵是:原来只向四、五岁幼儿提供入园奖励补助费,从1991年起扩展到三岁入园幼儿;入私立园者(收费标准高于公立园的两倍),地方政府给予较高数量的入园奖励补助费,以减少与入公立园的负担差别。
(2)为了顺利实施新建和改建幼儿园,要确保公立园与私立园园舍设施建设补助费。
(3)努力使其它计划顺利实施。
5.计划宗旨的贯彻落实
(1)为了落实贯彻计划,各市镇村根据所在地区幼稚园发展状况与该地实际情况制定幼稚园教育振兴计划,在此基础上各都道府县制定幼稚园教育振兴计划。国家分别予以指导。
(2)国家对各市镇村幼稚园建设与改善情况及时掌握.必要时修改计划。
文部省在发至各都道府县知事与教委的“有关幼稚园教育的振兴”这一文件中还对贯彻落实振兴计划提出一系列具体要求。其主要点是:1.制订各地幼稚园教育振兴计划与幼稚园入园奖励补助费实施办法,采取措施,以实现全部希望入园的三至五岁儿童都能入幼稚园的目标。各都道府县的教委与知事可采用设立连络协议会等方式加强联系。2.考虑三岁幼儿的特点,实施三年保育;要充分考虑各幼儿的不同情况,不要强制幼儿一律入园;编制适合三岁幼儿的教育课程,细致地进行指导;根据幼儿生活节奏、游戏持续时间、疲劳度等,弹性地掌握教育时间;幼稚园生活的各方面都要充分注意安全。3.努力配备好专职园长、副园长及其它教职员;要减少班里儿童数,做到每班37人以下。4.提高全体师资水平,确保教师的进修机会,使所有教师都能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参加必要的进修;为了充实园内外幼儿的生活,幼儿园要进一步加强与家庭和社区的联系,积极取得他们的理解与支持。
四、几点启示
1.发展幼儿教育首先要重视幼儿教育
日本战后经济高速发展源于教育的普及与发达,他们发展教育是从幼儿教育抓起。他们充分认识到幼儿教育的重要性,而且认识到随着社会的发展、环境的变化,幼儿园的作用越来越大。这表现出他们有眼光、有见识、看得远。正是由于重视幼儿教育,政府、社会各方共同努力,使幼教事业不断发展。
我国解放后尤其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幼教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1989年国务院批准国家教委颁发了“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1993年国家又通过了“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规定了全国学前教育九十年代的发展目标。江泽民总书记曾说,教育特别是中小学幼儿教育十分重要,我们要从幼儿教育抓起,努力培养社会主义一代新人。这些都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幼教工作的关心和重视。
但另一方面,无用讳言,现时忽视教育尤其是忽视幼儿教育的思想与现象在我国还相当普遍。近年来,在经济大潮的冲击下,城市幼儿园出现了大范围的滑坡。好些省市撤销与停办了数以百计的幼儿园,大量幼儿失去入园机会,并将严重影响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所确定的目标的实现。撤销停办幼儿园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急功近利,轻视幼儿教育。一些单位由于单纯追求经济效益,把幼儿园改作招待所、旅店、酒店、饭店、商店等,让幼儿教师、保育员改当招待员、服务员、营业员。一些地方上的领导,甚至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对幼儿教育的作用与重要性也缺乏认识,没有把幼儿教育看作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现在也讲“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但却把幼儿教育撇开。制定发展教育措施、增加基础教育投入,都不包括幼儿教育,从而影响了幼教事业的发展。
2.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仍应积极支持幼儿教育
日本是一个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政府把发展教育作为其重要职责。对列入初等教育的幼稚园教育大力支持。一方面政府(以地方政府为主)设立了相当数量的公立园(公立园现占全国幼稚园总数的41.7% ),提供大部分办园经费;另一方面,支持教育法人、宗教法人与私人办私立园(私立园现占幼稚园总数的58.3%,大部分是学校法人办的),并依法进行监督。政府给予私立园多种补贴。提供政策优惠,如兴办幼稚园的法人作为公益法人,全部享受免税待遇,此外,还对幼儿家长提供幼稚园入园奖励补助金,对作为福利机构的保育所,政府予以更多的照顾。这些举措促进了幼儿教育的普及与发展。
我国人口很多,经济不发达。教育经费短缺,幼教事业完全由政府大包大揽是不行的,必须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多层次、多形式创办园所。要采取多渠道筹集资金的办法。但现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以把幼儿园推向市场的名义,要已办起来的幼儿园(包括市立园)自筹经费、自负盈亏。急于让幼儿园断奶,使一些幼儿园处于严重的困境,并导致幼儿教师在园内摆摊卖物,班上严重超收幼儿(有的一个班多达六、七十名幼儿)等不正常现象。实行市场经济不能减轻政府的教育职能,幼儿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组成部分,作为一项有深远
意义的公益性事业,需要政府积极扶持和全社会的广泛支持。
3.有计划地发展幼儿教育
日本实行有政府干预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注意发挥国家统筹和宏观调控的作用,政府有计划地发展幼儿教育,先后推出三个幼稚园教育振兴计划,并准备以后把学前一年幼儿教育作为义务教育。每个幼稚园教育振兴计划有目标、有方针、有要求、有措施,从而保证计划的贯彻与实施。
从我国目前幼儿教育事业状况来看,急需统盘规划、加强宏观调控。宜有一个专门的幼儿教育发展计划,以避免大的起伏波动,保证幼教事业持续、健康、稳步地发展。
中日两国国情不同。经济基础不一。日本发展幼儿教育的做法不能照搬,但他们重视幼教、积极支持幼教,有计划地发展幼教,这一基本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与借鉴的。
*日本幼儿教育机构有两种:幼稚园与保育所。幼稚园属学校体系。归文部省领导,对象为三至入学前幼儿,幼儿在园时间原则上为每天四小时;保育所属福利机构,归厚生省管辖,只收托家中缺乏保育条件的孩子(主要是母亲因工作、有病或其它原因无法照料的孩子),年龄一般为一至入学前,部分保育所收一岁以下婴儿,保育时间原则上为白天八小时,也有些保育所夜间收托孩子。对三至五岁儿童的教育,幼稚园与保育所基本相同。
(作者单位:方明 北京市教科所 陈厚云 中国科学院)
关键词:日本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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