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于轼先生:非公办的的义务教育高质量也可高收费
    《中国青年报》日前刊登童大焕的文章,题为《义务教育也不能搞平均主义》。文章说,经济学家茅于轼最近撰文提出,高质量的教育(哪怕是初中以下的教育),都可以收费;同时,把节省下来的钱用于穷困地区的教育拔款。如果只是简单地反对乱收费,结果可能会副作用大于正作用。此论一出,有人情绪激动地斥之为“对全民坚持的教育公平愿望的公开挑衅,对法制维护的社会公平原则的公然反对”。文章说,按照绝对公平论者的观点,任何人都有权平等地享受高质量的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但现实是优质教育资源有限,不管用什么方式都无法做到平均分配,也就是说,不管怎么分配这部分优质教育资源,都意味着存在巨大的不公平,那么我们只能退而求其次,寻找一种向现实妥协的相对公平的分配办法:让优先获得优质教育资源的人付出一定的代价。这个代价可以是经济上的,也可以不是经济上的(如综合素质或成绩优异地如果我们在教育的收费管理上不承认这种不平衡,一厢情愿地试图用强制性的行政力量抹杀这个不平衡,则会造成新的社会不公,并且在教育行业中形成新的平均主义“大锅饭”,打击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那么,这对我们的教育事业是福还是祸?
    【主持者言】说实话,无论对茅于轼先生的上述说法,还是对童大焕先生的上述“发挥”,主持者都持有“保留意见”。窃以为茅先生说的高质量的教育可以收费,缺乏一个前提的界定,即他所指的应该是非公办的义务教育。如果包括公办的义务教育,则我们认为这样做违背了义务教育的宗旨。的确,如童先生所说,教育质量的差距总是存在的。但在公办的义务教育范畴,不能用经济学的供求法则来确定价格,而应该用尽量“抹平”的办法。下面丁小浩先生所介绍的其他许多国家所奉行的“在义务教育阶段都以强调资源的均衡化配置为原则”,才是真正符合“公平教育”之理念的。以此理念来衡量,凡属公办的义务教育,根本就不应该有什么“重点学校”以及由此产生的政策倾斜,而应该不分天南地北,只要是一国之内,政府对承担义务教育责任的公办教育,无论是财政拨款还是师资配备包括收费,都应该实行“平均主义”。即使有差别,那也只是因地区差异而形成的“自然的差别”。而只有在非公办的教育领域包括义务教育领域,才应该实行如茅先生和童先生所主张的“高质量的教育高收费”。
手工材料
关键词:茅于轼
-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