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幼儿教育比较
一、幼儿教育的机构
日本幼儿教育机构有:(1)日托中心,招收刚出生到入学前的儿童,每天在中心约8小时,侧重于保育。每个中心平均75名儿童,师生比平均为1:10。(2)幼儿园,招收3岁以上的学前儿童,每天在园约4小时,侧重于教育。
每个园平均135名幼儿,师幼比平均为1:20。其中在私立幼教机构中的幼儿占79%。中国幼儿教育的机构有:(1)托儿所,招收0~3岁儿童,儿童每天在所时间为8~24小时,偏重于保育。(2)幼儿园,招收3~5、6岁儿童,儿童每天在园时间一般为8小时,偏重于教育。(3)学前班,附设在小学里,招收6、7岁学前儿童,进行为期1年的教育。
中日两国都是《儿童权利公约》的缔约国,为了保证儿童的受教育权利,提高幼儿教育的普及率,两国政府都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和政策。日本于1994年颁布了《关于今后为了支援育子而进行施策的基本方向》《推进目前紧急保育对策的基本思路》,又于1995年制定了《儿童育成计划制定指针》等纲领性文件,形成全社会、全方位支援幼教事业发展的新格局。我国于1991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2年颁布了《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1996年正式发布了《幼儿园工作规程》、1997年又颁布了《全国幼儿教育事业“九五”发展目标实施意见》,使幼儿教育真正走上了以法治教,以法兴教的健康道路。
二、幼儿教育的目标
中日两国都提出幼儿教育的目的是促进幼儿身心的全面发展,但日本在此基础上比我国更早重视培养幼儿良好的个性。1985年在日本东京召开了“日、美、欧幼儿教育与保育会议”,强调要将幼儿教育的重心从智育转向个性的培养,这次大会对日本的幼儿教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国则于1996年在上海召开了海峡两岸婴幼儿人格建构研讨会,标志着我国幼教工作者已把幼儿良好个性的培养提到重要的地位。
日本幼儿教育的目标是:(1)培养幼儿基本的生活态度和良好的习惯,使幼儿的身心能健康成长;(2)培养幼儿基本的信任感、同情心、自立精神、合作能力;(3)激发幼儿对周围环境的兴趣,培养幼儿的思考能力;(4)萌发幼儿对语言的兴趣,提高幼儿的语言表达能力;(5)丰富幼儿的感性知识和经验,发展幼儿的创造能力。中国幼儿教育的目标是:(1)促进幼儿身体的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幼儿的体质,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2)发展幼儿的智力,培养幼儿正确运用感官和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幼儿对环境的认识,培养幼儿有益的兴趣,求知的欲望、初步的动手能力;(3)萌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幼儿诚实、自信、好问、友爱、勇敢、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4)培养幼儿初步的感受美、表现美的情感和能力。
比较而言,就幼儿身心两方面的发展来说,我国更重视幼儿身体的成长,日本更重视幼儿心理的发展;就幼儿体、智、德、美几方面的发展来看,我国更关注幼儿的美育,日本更关注幼儿的德育;就幼儿能力的发展来论,两国都重视培养幼儿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对环境的认识能力,但我国更注重提高幼儿的动手能力和艺术表现能力,日本则更注重提高幼儿的合作能力和创造能力。
三、幼儿教育的内容
1990年日本文部省对1964年颁布的《幼稚园教育要领》进行了改革,把原来的“健康”“社会”“自然”“语言”“音乐”和“绘画与手工”6个方面的幼儿教育内容改为现在的“健康”“人际关系”“环境”“语言”和“表现”5个方面。1981年,中国教育部就制定了《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草案),把幼儿教育的内容分为“生活卫生习惯”“体育活动”“思想品德”“语言”“常识”“计算”“音乐”“美术”八个方面。由此可见,中日两国都较重视对幼儿进行健康、语言、音乐和美术教育,所不同的是,我国更重视幼儿的思想品德教育、计算教育,而日本则更重视幼儿的人际关系教育和环境教育。
四、幼儿教育的策略
日本强调要根据幼儿的年龄特征和个性差异,通过环境来进行教育;以幼儿的自主活动为中心,对幼儿进行教育;通过游戏活动对幼儿进行综合指导;把长期计划和短期安排有机地结合起来;寓教育于幼儿的一日活动之中。中国强调要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因人施教;以教师指导、安排的有目的、有计划的幼儿教育活动为中心;以游戏为基本活动,通过组织体育活动、上课、观察、劳动、娱乐和日常生活等多种活动来对幼儿进行教育;在幼儿的一日活动中,注意动静交替、一贯性和灵活性相结合、集体活动与个别活动相结合。最近几年,两国都很重视挖掘家庭、社区教育资源的潜力,为幼儿发展服务。
五、幼儿教育的师资
两国都很重视对幼儿教师进行职前教育和在职培训。日本幼儿教师的学历以大学为主,幼儿教师在大学或初级学院接受训练,学习的课程主要有:《教育原理》《儿童福利》《早期教育和保育》《儿童健康》《儿童心理学》《早期教育内容——健康、人际关系、环境、语言、表现(音乐、律动、绘画、手工等)》,并要参加幼儿教育实践活动。教师有证书,分为定期证书(终身有效,全国通用)和临时证书(只有教师短缺时发放,仅在一定的地区生效,有效期为3年)两种。幼儿教师在职进修有园内培训及“公开保育”活动、园际间研修交流、假期培训班等多种形式。
我国幼儿教师的学历则以中专为主,大专、本科为辅,幼儿教师在中等师范学校和高等师范院校接受过培训,学习的课程主要有:《幼儿卫生学》《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学》《幼儿语言教学法》《幼儿科学教学法》《幼儿数学教学法》《幼儿音乐教学法》《幼儿体育教学法》《幼儿美术教学法》等,此外还要参加幼儿教育实践活动。幼儿教师通过自学、函授、三结合等形式来进行在职进修,以不断提高自己的学历和专业水平。
幼教师资队伍中男女两性性别比例合理调配才有利于幼儿身心的和谐发展,日本的这一认识先于我国许多年。我国幼教师资队伍基本上是女性一统天下,男教师总数百余人,不足教师总体的1%。而日本早在1990年就已有6138名男教师,占6.3%,其中任园长的占园长总数的48.6%,任副园长的占其总数的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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