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中发展——庞丽娟教授讲座《中国学前教育立法:思考与进程》有感
今天上午是庞丽娟教授的讲座《中国学前教育立法:思考与进程》,这是我拿到《研修手册》了解教学内容安排以后一直所期待的。在几年前的《幼儿教育》上看到庞老师谈关于学前教育立法的问题,我就非常关注与立法相关的问题:性质、内容、进程等,因为这关系到我们所有幼教人的命运:地位、待遇、价值观、幸福指数……
出现在我们面前的庞老师朴素端庄、气质高雅。两个无意的小插曲让我欣赏到她独特的人格魅力:上课前电脑出了一些小故障,前面的课件不能显示全屏,几个人调试操作了几次还没能搞好,上课的时间到了,庞老师了解到故障不影响具体的教育内容时就按时上课,十分钟后有工作人员拿了一台笔记本来调换,庞老师为了不浪费大家的时间就没有同意。课件休息时,很多学员都拥到讲台前想和庞老师拍照留念,她没有拒绝,安静地和每个人合影。因为人比较多,有学员提出几个人一起照,可以缩短时间让她休息一下。庞老师却细心地提醒大家“屏幕开着,人多了脸上会有光影”,在十五分钟的休息时间里,她就保持着亲和的笑容,和我们每个人都合了影。这种对工作的敬业精神与对人的尊重态度让我折服,让我敬佩,也让我对“大师风范”的内涵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讲座中,庞老师用完整的PPT、清晰的条理和高位的视角将她近年来在立法方面所做的思考为我们作了较为详细的解读。首先介绍的是关于学前教育的性质,现定位于“以公益性为根本属性的准公共产品”,因为学前教育对社会未来公民健康和终身发展的巨大作用奠定了公益性的基础,它效益的强正外部性与高回报性凸显其公益性,在促进社会公平中基础性和补偿性显示了显著的公益性。
在谈到“将学前教育纳入公共服务体系是现代政府的重要职能”这个问题时,庞老师引经据典、比较中外教育,作了比较具体的诠释:一是现代政府转型为公共服务性政府的关键是以公共服务体系建构为根本职能;二是以公益性为根本性质的学前教育应优先纳入公共服务范畴,原因是学前教育的公益性仅次于义务教育,公共产品的属性不断趋强;三是立法保障和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是现代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
关于“我国学前教育立法重点” 的思考,庞老师分别介绍了学前教育的性质与地位、政府责任及相关部门的职责、管理体制、财政投入机制、教育机构、教师、督导评估与问责制度等七个方面的内容。针对这些内容庞老师耐心地征求园长们的意见,希望能在修改的时候能更全面、更深入,并就大家提出的具体问题作出比较详细的解答。
“学前教育立法的进展”是庞老师最揪心的问题,现在也成了我们今后一段时间内最关注最期待解决的问题。2003年,学前教育列入立法调研计划;2006年,委托教育部起草;2007年,提出启动学前教育法的起草工作;同年11月,教育部列入工作重点,并列入了2008、2009年的工作要点。到目前为止,还是处于学前教育法案的研究与起草阶段。2010年11月2日,温家宝总理明确提出要“通过立法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法制轨道”。我们希望在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国十条”和“全国学前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过程中,立法工作能有实质性的进展。
短短的三个小时,从课件的字里行间,从庞老师的言语神情中,我们深深地感受到学前教育立法过程的艰辛:不支持、不和谐的声音有的来自于领导对学前教育的不重视,有的来自于非学前教育专业人士的不理解,有的来自于学前教育中有利益冲突的社会办学机构经营者的无理取闹……近十年的奔波过程中,庞老师带领她的团队,以理性的思维、智慧的眼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行走在立法之路上,给所有幼教人带来希望,带来光明。这种自主执着的精神令我们感动和震撼!
作为学前教育工作者,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象庞老师一样,利用工作的便利和专业的素养,在各种不同的场合、不同的阶段,发出我们自己的声音,让更多的人了解、接纳、重视、参与学前教育,使立法之路上同行的人更多,发出的声音更和谐,能汇成一股洪流,推动立法的进程。
感谢您,庞老师!
(江苏省靖江市第一实验幼儿园 卢素芳)
手工材料
关键词:庞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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