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擅自用幼儿园里的孩子照片做台历是否侵权?
    岁末,又到印制销售挂历台历时节。广州的两所 幼儿园 别出心裁,没经家长同意,竟擅自将 孩子 的照片印到了台历上向家长出售—— 
 
 
“ 幼儿园 没经我同意,就把我家小刚(化名)的照片制成台历向我出售,你说我该买还是不买?不买,怕老师给小刚‘穿小鞋’;买了,又觉得这钱花得冤!”小刚的妈妈宋女士说出了自己的矛盾心理。
事件发生在广州的两家 幼儿园 ,涉及幼儿400多名。法学 专家 指出,幼儿也有肖像权,事件中摄影社侵犯了幼儿的肖像权,但 幼儿园 因存在管理不当等过错,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家长:为了 孩子 不买也得买 
前些天,宋女士为 孩子 小刚交托儿费,谁知老师拿出一本印有小刚照片的台历来,说38元一本,问宋女士买不买。宋女士气坏了:“给小刚做台历,我事前怎么一点都不知道?这不是侵权吗?”
和宋女士有着相同经历的何女士的 孩子 则在另一所 幼儿园 入托。她介绍说,前几天送 孩子 去 幼儿园 时看到这样的台历,她想了想,还是掏钱买了:“现在都是一个 孩子 ,不可能为了38元得罪老师。”
据了解,两所 幼儿园 共有400多名幼儿,大多数家长都买了这本印有自己 孩子 的台历,总金额过万元。
幼儿园 :买不买是家长的自由
为 孩子 做台历的一所 幼儿园 负责人张女士表示,当初某摄影社主动找上门来,说是在另外一所 幼儿园 已经做过,问她们需不需要。她在征求了全体老师的意见后,觉得可以试一试,“反正也是家长自愿购买,喜欢就要,不喜欢就不要。但我现在觉得的确是有些不好,至少要事先告诉家长一声。现在,我们正在寻求补救措施。”
另一所 幼儿园 负责人易女士则表示,给 孩子 拍照制台历,是该园主题为“我的风采”活动中最核心的内容:“让 孩子 穿上不同服装拍照,可以培养他们的创造力,也可以让他们大胆表现自己,还可以给家长留下做纪念。家长喜欢的,可以掏钱买,也可以不买。以前搞活动,我们也很少通知家长的。”
对于是否是变相创收,张女士表示这38元她们是全部交给摄影社,分文不留;易女士则表示摄影社会返回她们部分活动经费,“但我们都用在了 幼儿园 。”
摄影社:拍照并不为赚钱
摄影社有关人士表示,他们在广州从事这个业务有一个多月了。对于该做法是否在利用 幼儿园 牟利,他极力否认:“六张照片做成一本台历,才38元,而且有的家长要,有的家长不要,你说能赚多少钱?我们做这个不是为了赚钱,是想做宣传,家长觉得好还可以继续找我们拍。”但有业内人士估计,像这样的台历成本至多不过20元。
两家 幼儿园 负责人都承认,摄影社在 幼儿园 拍照时也给老师们送了一套免费艺术照。对此,摄影社认为是为了让老师开心一下,“她们工作也辛苦。”但知情人士指出,摄影社此举是为了老师能更卖力配合他们拍摄:“没有老师督促劝解,他们想拍有些 孩子 还不愿意!”据了解,的确有些台历因 孩子 一脸苦相而被家长拒绝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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