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旧《学前教育课程指引》对比分析
[摘要]香港2006年版《学前教育课程指引》与1996年版《学前教育课程指引》在时代背景、编写目的、指导重点、编排结构、课程内容和教学原则等方面有所不同。新《学前教育课程指引》提出了全面均衡的课程总目标以及课程设计的三项基本原则,注意个体差异,强调游戏与教学的融合,重视早期阅读,正视“两文三语”的问题,重视家园合作与幼小衔接,强调打通学科界限,开展多媒体学习,以期最终实现“愉快学习、终身学习”的教改目标。 [关键词]香港;2006年版《学前教育课程指引》;1996年版《学前教育课程指引》;“两文三语”问题;幼小衔接 2004年开始,香港教育统筹局就1996年版《学前教育课程指引》[1](以下简称旧指引)展开讨论及修订工作,于2006年5月颁布了新的《学前教育课程指引》[2](以下简称新指引)。新指引将成为未来10~20年间香港幼教课程发展的主要规范,香港各幼教机构须以此为准绳,开展校本课程研究。为推动各幼教机构学习与落实新指引的主要内容,香港教育统筹局课程发展议会从2006年起开始实施为期三年的免费培训计划,由香港教师培训院校对香港所有幼稚园园长或课程发展主任进行在职培训,帮助他们领会新指引的精神,切实推动各幼教机构校本课程研究工作的开展。本文通过对新旧指引的对比分析,重点谈谈笔者对新指引的认识和理解,以飨读者。 一、新旧指引的不同 将新旧指引进行对比,我们可以发现以下几个方面的不同。 1.时代背景不同 1995年原港英政府成立了以教育统筹局及社会福利署人员为主的工作小组,并征求了幼稚园、幼儿园及学前教育培训机构中资深工作者的意见,把《幼稚园课程指引》及《日间幼儿园活动指引》合二为一,制定了适用于两类学前教育机构的旧指引。1996年,原港英政府将旧指引分发给各幼稚园及幼儿园,作为各幼教机构开展教学工作的参考。原港英政府颁布旧指引的主要目的是为实现香港幼稚园与幼儿园的合并。2005年,这一合并终于实现,香港3~6岁幼儿全部入读幼稚园,接受教育统筹局的统一管理。 在2000年《终身学习,全人发展香港教育制度改革建议》、2001年《学会学习——课程发展路向》报告书相继出台后,香港幼儿教育委员会于2003年初开始重视旧指引的修订工作。2003年年底专职委员会成立,开展了系统的修订工作。2005年新指引完稿。新指引的主要目的是统一幼稚园、小学、中学、大学等教育体系的教育目标和课程要求,以配合香港特区政府正在推行的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教育改革。 2.编写目的不同 旧指引详细介绍了2~6岁幼儿的发展特征、学习目标、幼稚园课程设计原理及实施方法,为当时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的香港幼教机构提供了详细而实用的指导手册,从而提升了各幼教机构的课程水平和教学质量。新指引则是响应教育改革所提出的课程改革理念,为学前教育工作者提供了编订新时期幼稚园课程的基本原则和方向。因此,新指引虽然提出了教学原则和基本教学大纲,但是没有详细论述幼儿发展特征及课程具体实施方法。 3.指导重点不同 为了促进香港幼稚园与幼儿园的合并,旧指引在课程设计上力图实现两类学前教育机构服务的统一,强调利用游戏、观察和接触等方式,诱发幼儿学习。新指引则反映了教育改革的要求,力求体现以儿童为本的核心价值观,突出以儿童为本的课程取向,引导教师认识幼儿发展特征,掌握幼儿学习特点。 4.编排结构不同 与旧指引相比,新指引在编排结构上有以下不同(见表1):为反映近十年来香港幼教界在幼儿学与教师教方面的最新进展,新指引特别列出“学与教”一章,为教学提供指导;为改善幼稚园教学评估方面的不足,新指引特别加设“评估”一章,全面介绍发展性评估及学习档案的作用;为解决幼小衔接这一老大难问题,新指引特别列出“入学适应与幼小衔接”一章,提出各项要求与建议;为减轻来自家长的压力,为幼稚园发展优质课程创造宽松环境,新指引又专辟一章详细论述“家园合作”问题。值得一提的是,新指引在正文中不再详谈2~6岁幼儿的发展特征,也没有提出课程大纲,而是将这些内容都放在附录中。这一安排至少包含三层意思:一是学前教育是小学教育的预备阶段,不需要像小学和中学那样遵循明确统一的课程大纲,以免增加各幼教机构的教学压力;二是各幼教机构应该根据园所及招生对象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课程内容,发展自己的校本课程,因材施教;三是考虑到幼教界的惯性需要,将有关幼儿发展特征以及课程大纲的内容放在附录中,以便幼教界人士参考。当然,必须指出的是,新指引这么做的一个很重要的技术性原因是在过去十年中香港政府没有对2~6岁幼儿进行过大规模的抽样调查研究,缺乏最新的幼儿发展常模和研究数据。 表1 新旧指引编排结构对比 旧指引 手工材料
关键词:香港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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