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谈幼儿教师的形象管理
一、案例
刚毕业不久的张倩到一家国办幼儿园工作,只见她留着精心修剪的长指甲,挑染着栗色头发,脸上化着精致的彩妆,气天换一套衣服,每套衣服都经过了细心的搭配,显得十分前卫、时髦。这很快便引起了园长和其他教职员工的注意,大家对她议论纷纷,有的评价说:“一点儿都没有幼儿老师的样子!”有的则对此持观望态度;想看看园长会怎么处理。听到大家的议论,园长也皱起了眉头,想到一直以来,园里坚持的是朴素大方的着装要求,虽然随着人们审美观念的发展,园里化妆的人也逐渐多了起来,但老师们只化淡妆,而且一般不染头发,即使染头发,选择的颜色也与原来头发的颜色相近,看上去十分自然,如果不细看根本看不出来。现在,张倩刚来,不懂规矩,显得也太“另类”了,因此,和有必要找她好好谈一谈。
园长把张倩找来后,首先对她追求美丽、展示个性的心理表示理解,然后拿出一份幼儿园的内部规定给张倩看,上面写着:本园教师衣着要整洁、大方、得体,可以化淡妆,但在上班期间不得留长指甲,不得穿吊带装、无袖装、超短裙和高跟鞋,不得佩戴饰物等等。最后,园长叮嘱张倩要注意仪表,穿衣打扮要像个幼儿老师的样子。听到园长的一番话,张倩觉得十分委屈,反驳说:“外面大街上很多女孩都这样打扮,为什么我不能?”园长有些生气了,说:“因为你是幼儿园老师!”双方不欢而散。
针对此事,园长在每周例会上请老师们展开民主讨论,谈一谈幼儿教师应该怎么打扮。大家纷纷发言,许多教师谈到了幼儿园做如此规定的原因。比如,有的老师诚恳地说:“以前也有老师留长指甲,后来在组织活动时不小心在幼儿的脸上划了一道印子,家长很有意见,不留长指甲是从确保幼儿活动安全的角度考虑的。”有的老师还补充说:“修剪好的长指甲的确好看,这我们都知道,但是长指甲不方便弹琴。”“穿高跟鞋不方便带操。”“要是老师穿得非常时髦,又佩戴饰物,会分散幼儿的注意力。”……后来大家还出主意说,要是想张扬个性、赶赶时髦,可以在下班之后,或者在假期里过把瘾。在非常友好的讨论气氛中,张倩最后也表了态,保证以后遵守园里的规定。
二、分析
(一)绝大多数园长和教师在“穿衣打扮”问题上已达成共识
对园长和教师的随机调查结果表明,绝大多数园长将教师的穿衣打扮提到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高度,认为在幼儿园里,教师的一举一动均会对幼儿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为了避免教师的随意着装可能对幼儿产生的不利影响,幼儿园必须规范教师的穿衣打扮。他们还谈到,市里和区里的相关规定比较笼统,原则性强,但不便于操作,比如规定“教师的仪表要大方,穿戴要得体”,那么,怎样才算大方和得体,却没有明确界定,因此,园里的内部规定就需要解决这一问题,于是,许多幼儿园便形成了成文或者不成文的相关规定。
综合园长和教师所提供的有关规定的详细内容及其理由,我们发现,在“穿衣打扮”问题上幼儿园的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教师是教育者,应该为人师表,他们的形象应该是美的,美的标准通常定位于“自然、清新、简洁、大方”。相关规定主要有:允许化淡妆,但不能佩戴饰物等。
第二,幼儿教师要组织幼儿开展丰富多彩的室内、户外活动,穿衣打扮应当便于活动的开展,绝对避免因穿着因素而限制自己的手脚、影响活动的开展。相关规定主要有:长发不披肩,不留长指甲,不许穿超短裙、吊带衫、无袖装、露背装、露脐装、过紧的衣服、过高的高跟鞋等。
第三,幼儿天性好奇,喜爱模仿,注意力也较容易分散,教师的穿衣打扮不能偏离大众的审美标准,过于“另类”,以免干扰教学、误导幼儿的审美取向。相关的规定主要有:教师不得穿奇装异服,不得留另类发型等等。甚至有个别幼儿园还专门订做了工作服,要求教师上班期间统一着装。
由于在规定制定过程中各园已经充分征求了老师们的意见,而且最后还在幼儿园里进行了公示或者在会上加以通过,所以大家对此都比较理解和认可。久而久之,幼儿园上上下下便形成了关于“穿衣打扮”的统一认识,“像个幼儿老师的样子”这句话也有了明确、具体的内涵。
(二)幼儿园对教师穿衣打扮的限制和教师突显个性的要求既矛盾又不矛盾
幼儿园关于“穿衣打扮”的规定在教师穿衣打扮的自由空间中圈出了允许的范围,这无疑是一种限制。那么,这种限制与教师突显个性的要求是否矛盾呢,对这一问题有两种回答:一种认为两者有矛盾,一种认为并不矛盾。
持“矛盾”观点的园长和教师认为,根据社会学角色理论,一个人可以同时扮演多种角色,不同的角色具有各自不尽相同的角色行为期待,这时,个人就需要在角色行为期待之间加以协调,如果彼此包含有不相容的成分,协调不成功,则会产生“角色冲突”,如果个人选择遵守多种角色规范之间的“相容部分”,则协调就会取得成功。[1]一个人成为幼儿园教师,就等于承担了一种新的角色,它具有相应的角色规范,一个人要想做好幼儿园教师这份工作,就必须遵守相应的规范,放弃一部分自由。就本案例中的张倩来说,刚开始,她没能及时意识到这一转变,依然“我行我素”,所以大家议论她“不像幼儿教师的样子”,后来,她在民主讨论中发现了这一点,表示今后要遵守园里的规定,这也就意味着作为继续留在幼儿园工作的代价,她牺牲了一部分自由。因此,可以说来自职业的相关限制与个人的自由之间从根本上讲是矛盾的。
持“不矛盾”观点的园长和教师认为,幼儿园的规定并非“密不透风”“窒息个性”,其实,绝大多数教师都能很容易做到,同时并不感到压抑,也就是说,在遵守规定的范围内,自由展现个性的舞台仍然很大。而且,幼儿园的规定其适用范围十分有限,只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幼儿园内”有效,只要过了上班时间、出了幼儿园的门,大家就不必受到这一限制了。事实上,许多教师也都表示,平时工作不能留长指甲或将长发披在肩上,放假后,她们会好好地“过把瘾”,返园时,再有所收敛。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幼儿园关于穿衣打扮的限制与张扬个性的要求并不矛盾。
(三)幼儿园对教师穿衣打扮的限制应当与时俱进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审美观念的改变,幼儿园关于教师穿衣打扮的规定也在悄悄地发生着变化。关于这一点,有一位教师讲述了一段有趣的故事——她们园里原来规定不许染头发,园长要求十分严格,大家都不敢违反规定。后来,园长到国外参观学习了一段时间,回来后,对染发的要求有所放松,慢慢地,个别教师开始染起发来,染得十分自然、好看,大家也逐渐接受了,不久前,园长自己也染了头发。后来,“不许染头发”的规定自然也就不提了。
相似的情况还有很多:比如,过去幼儿园一般规定“教师不许化妆、不许穿高跟鞋”。这样的规定能得到全面落实吗?调查中,我们发现,实际上,老师们早已有所突破,有的老师甚至直言不讳地说:“规定是规定,大家该怎样就怎样。”一些教师认为这属于“过时”的规定,早就应该改了,而且还列举出许多理由,如“平跟鞋不好买”“化一点妆,自己也感到自信了”等等。值得注意的是,有的幼儿园已经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将之改为“不许化浓妆、不许穿过高的高跟鞋”了。
(四)教师穿衣打扮问题上的冲突,归根结底源于在形象管理上组织与个人的冲突
形象管理(1mpress~onManagement),也称印象整饰,是美国著名社会学家欧文·戈夫曼“社会戏剧论”中的重要概念,在戈夫曼看来,正如莎士比亚所言,人生是个大舞台,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互动如同演员演戏一般,人们往往会按照社会剧本的需要(即一定的角色期望)有意无意地运用某种技巧来控制自己给他人留下的印象。[2][3]在上述案例中,幼儿园作为一个组织有其自身的形象管理目标,也就是期望给社会、家长留下良好的印象,如,“教师自然、大方、端庄”“幼儿园管理规范、各项工作井井有条”等,而张倩作为刚毕业的学生,她有着与大街上少女们相同的愿望——追求时尚、独特,当张倩进入幼儿园,成为其中一份子后,她未能及时关注到组织的形象管理要求,仅仅将穿衣打扮当成一件个人的“私事”处理,由此产生了冲突。最后,民主讨论的结果是,个人的形象管理要求服从于组织的形象管理要求。这一案例表明,在发生冲突时,作为弱势一方的个人向强势一方的组织进行了无奈的妥协。当然,也存在例外的情况,如,某外国球星留着长发,当他所在的国家队要求所有队员都必须剪短发时,他最终在“留在国家队”和“留住长发”之间选择了后者,离开了国家队。由此可见,选择什么、割舍什么,最终的决定还取决于个人的追求和价值取向。
(五)集体民主讨论的效果优于单纯的行政干预
上述案例在管理方法上也给我们留下了启示。园长找张倩直接谈话,试图用园里的“硬性制度”促使她意识到“错误”,改变原来的形象设计,朝着幼儿园的形象管理目标努力,但是由于园长未能从张倩的角度考虑问题(几句轻描淡写的表示理解的话,很容易让人理解为并无实际意义的“客套话”),也没有进行详细的解释,因此,这时的张倩并不明白为什么园里要这样规定,自然而然地,在明显不平等的气氛中,她将园长的举动理解为对新来者的控制、对个人穿衣打扮问题的干涉,在她看来,这种指手画脚无疑是过分的,因为,“外面大街上很多女孩都这样打扮”(你怎么不管)。可见,园长的行政干预并没有取得好的效果。即使张倩在谈话后可能会有一些改变,但她心里仍会很不服气。
而在例会上情况就不一样,大家就穿衣打扮问题进行民主讨论,每个人都可以表达自己的观点,首先营造出友好、平等的气氛,大家的讨论细致地解释了如此规定的原因,有的老师还回顾了相关的往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更为可贵的是,老师们能站在比较客观的立场上,既考虑幼儿园的组织目标,又照顾到个人的需求,进行切实的协调,提供可供选择的弥补途径,这让人从内心深处很容易接受园里的规定。结果也表明,这种集体民主讨论的办法效果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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