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幼儿园课程改革的反思
而今,在我国,虽然有些课程改革者在大声疾呼对幼儿园课程的评价应该从强调“证明”转向强调“改进”,应该从强调客观标准转向强调主体对教育情境中事物的主观解释,但是这类重“改进”、重“解释”的幼儿园课程评价对幼儿园教师来说很难操作和实施,与各级政府对幼儿园实际进行的评价也不一致。
在我国的一些地区,某些行政官员常常提出许多要求,使园长和教师感到无可奈何。
应该说,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中的大部分人原本都想把事情做好。但是,有时往往事与愿违。
例如,在幼儿园课程改革中强调幼儿发展,将幼儿发展水平作为评价幼儿园工作的重要指标,要求通过幼儿园教育达成幼儿认知、情绪、人格等方面的发展指标。殊不知幼儿的发展并不全然归因于教育,更不全然归因于幼儿园教育。
例如,将幼儿园有没有编制园本课程作为评定幼儿园是否达标或能否上等级的指标,要求所有幼儿园都必须编制自己的课程。殊不知教师是课程的实施者,他们固然可以对专家编制的课程作出调整和取舍,甚至在此基础上有所创新,但是他们无需人人去编制课程。幼儿园也无需园园去创造与别的幼儿园不一样的课程。
例如,将幼儿园有没有各种文案材料作为评定幼儿园是否达标或能否上等级的指标,要求所有幼儿园都必须具有齐全的文案材料,如年月日计划、教师的观察记录、幼儿的成长档案、教师设计的教育活动材料、教师的思想汇报,等等。殊不知幼儿园教师也是常人,他们的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且不说他们会不会做,如若真的花费时间去准备这些评价标准所规定的文案材料。他们也就很难将精力用于有效的教育、教学上了。
例如,将某些不合理的教育、教学要求作为评定幼儿园教育、教学的标准,如每个幼儿园教育活动都必须有“三维目标”,活动区一定要以主题为背景,等等。殊不知幼儿园教育、教学不是一种程式,模式化和标准化的结果难以与教育情境相符;有些评价指标本身就是错误的。比如,每个具体的教育活动都要设置“三维目标”,这不仅显得机械,也是没有意义的。
例如,要求所有幼儿园按照某些装备标准和办园指标配备教育资源(有些标准和指标参照的是西方国家为富裕阶层服务的幼儿教育机构所建立的标准,这些标准和指标在那些西方国家也是属于“高标准”的),否则就不能上等级,就不能被评为优质幼儿园。殊不知在我国幼儿园教育还没有普及,教育资源还很匮乏,那些高标准的要求会加剧社会不公平现象的出现,对建构和谐社会不利。
关键词: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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