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家长因照相事件把幼儿园和影楼告上法庭
未征得监护人同意,影楼“免费”为幼儿园孩子拍摄写真
将影楼和幼儿园一同告上法庭阳泉城区法院已受理此案,下月初将开庭审理
影楼“免费”为幼儿园孩子拍摄个人写真后,遂动员家长将照片放大制作成写真相册。因不愿意制作相册,5岁幼童添添(化名)的父亲索要孩子的照片底片时,对方却要收取120元的费用。一气之下,添添的父亲将影楼和幼儿园告上法庭。今日下午,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阳泉城区幼儿园刘园长说,10月26日下午,太原某儿童影楼找到她,希望免费为园内的450名孩子拍摄写真,并承诺将照片小样制作成贺卡般大小的纪念卡送给孩子。而她们也正想给孩子制作“圣诞快乐纪念卡”,于是便答应了此事。最终由于一些孩子请假等原因,实际照相的孩子约有420名。
在该幼儿园,记者并没有见到“圣诞快乐纪念卡”。园方称,由于照片太多,影楼本周内才会将所有纪念卡制作好后送到幼儿园。
添添的父亲赵先生说,11月8日下午他到幼儿园接孩子时,看到影楼的工作人员正在发放有孩子照片小样的纪念卡。一名路姓女工作人员称,如家长需要,她们可将照片小样放大后制作成每套188元、288元、388元共3个档次的相册。他当时提出不制作相册,并索要孩子的照片底片。路姓女子却提出,必须交纳120元才能给孩子的底片。
此后,赵先生多次与影楼和幼儿园协商,要求将孩子的照片底片拷贝到自己的U盘中,并要求影楼赔礼道歉,写出书面保证,不对外传播孩子的照片,同时要求赔偿两万元。
赵先生认为,在未征得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影楼擅自拍照,严重侵犯了孩子的肖像权和身体健康权,且在家长拒绝制作相册、索要照片底片时,反遭索要120元的费用,属于强制消费行为。而作为管理、培养和教育孩子的幼儿园,在没有事先通知监护人的情况下,允许影楼进入园内组织摄影,严重侵犯了监护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11月15日,赵先生将影楼和幼儿园告上了法庭。
赵先生称,经他调查了解,该影楼在阳泉城区、矿区和开发区等多家幼儿园均操作过此类活动。此次他作为幼童监护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目的就是要告知所有孩子的监护人提高法律意识,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据了解,阳泉城区法院已受理此案,下月初将开庭审理。(霍雪飞)
关键词:照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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