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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民办学前教育管理经验荟萃

来源: data.06abc.com 作者: shaly 感谢 shaly 上传 0人参与

  上海市闵行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结合该区民办幼儿园发展现状,制定《闵行区对公建配套民办幼儿园实行财政补贴的方案(试行)》。 
  财政补贴的对象为:在闵行区依法设立并参照公办幼儿园管理费标准招收公建配套规定划区内有常住户口(或业主)适龄儿童的民办幼儿园。 
  公建配套的民办幼儿园,参照相同等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接收本公建配套规定划区内幼儿(简称“小区生”),即可获财政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收一名“小区生”,财政补贴2000元,年,以弥补办园成本之需。民办幼儿园等级的确定参照公办幼儿园,2005年对“小区生”的收费分为A、B类,A类为600元,月。B类为330元/月。民办幼儿园等级评定由区民办幼儿园行业协会负责,协会未成立前委托区教育评估所评定。区政府财政补贴款由区财政局在教育统筹资金中列支,按入园“小区生”总数乘以补贴差额数拨付,每半年核定一次。 

  上海市浦东新区:一、租用政府教育部门闲置校舍或公建配套园舍举办民办学校(幼儿园)的,实施优惠,其前三年的园舍租赁费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24元/月。 
  二、根据《浦东新区学前教育阶段政府向民办幼儿园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中提出的“开办第四年起,园舍租赁费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85元/月计算。并根据园舍所在区域及在园地段生比例作适当调整”的规定。租用政府教育部门闲置校舍或公建配套园舍的民办幼儿园,从第四年起,其租赁费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85元,月。在园地段生占幼儿总数20%~30%的(含30%),其园所租赁费单价下浮租金23%,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50元/月;地段生占幼儿总数30~40%的(含40%),其租赁费单价下浮租金40%,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50元/月;地段生达40%以上时,可为零租金。 
  三、租用政府教育部门闲置校舍或公建配套园舍举办民办学校(幼儿园),经局教育职能部门认定,其在校(园)的浦东新区户籍学生数超过学生总数80%的,自本办法实施起三年内其校(园)舍租赁费给予50%的减免,超过学生总数90%的按70%减免,超过学生总数95%的按100%减免。 
  四、对招收3岁~6岁地段生的民办幼儿园,新区以招收地段生的人数及上年度新区财政生均水平的一定比例为依据,给予民办幼儿园地段生生均经费补贴。通过向民办幼儿园购买学位的方式,使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地段生”享受到与公办幼儿园同等收费标准的待遇,既保障了“地段生”的基本权利,又为民办幼儿园提供了稳定的生源。打开了发展民办学前教育的“绿色通道”。 

  兰州市城关区:为了能够有效管理,实行幼儿园联络点和民办幼儿园教学片的网络化管理办法。以公办十所幼儿园为龙头,将地区一百多所幼儿园分布在这十个联络点上,由公办幼儿园园长担任联络点负责人,将民办幼儿园分为四大片,指定四个教学片的负责人。按照《规程》和《纲要》的要求,组织开展教研活动,定期对所在教学片的幼儿园进行业务指导。每年教学片都组织幼儿园开展教育教学观摩和评选活动,调动了民办幼儿园参与教育教学活动的积极性,形成了自上而下、完整高效的管理网络。 
  对民办幼儿园的常态管理。严格推行“三检制”。一是开学工作检查制。将民办幼儿园纳入到教育局每年两次的开学检查工作中,从幼儿园管理、教育教学、安全饮食卫生等几方面对民办幼儿园进行检查和指导。二是民办幼儿园年检制。每年年底组织有关人员对民办幼儿园进行年检,对检查合格的民办幼儿园办理一年一次的年检手续,对存在问题的幼儿园进行限期整改。每年召开一次年检通报反馈会,对民办幼儿园在管理和改善办园条件方面做得好的给予大会表扬,对于存在问题的幼儿园进行通报批评。三是民办幼儿园公示制。对教育部门注册登记的幼儿园,定期进行公示,以便社会和家长监督。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合理调整布局,多途径加快幼儿园建设。为防止城乡教育在幼儿阶段就形成两极分化,2009年。区政府在取缔各镇所有不合格民办幼儿园的基础上。投入专项资金在各镇、街道办事处新建或利用空余校舍改造开办中心幼儿园,或在农村小学办幼儿班(政府给幼儿班编制)。有关部门在规划审批新建住宅小区时,要求开发单位配套建设与规划容积相符的幼儿园。作为小区辅助性非盈利设施。属开发商开发建设的必要条件且不得转为非教育运营。幼儿园用地由区政府划拨,要做到与小区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为避免结构功能不合理及由此造成资源浪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全程参与配套新建幼儿园的规划建设。配套新建幼儿园建成后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办园: 
  (一)移交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产权归开发商所有。管理方式有两种:1独立设园、公办性质,或实行公办园的集团化管理,收费标准执行分类定级收费标准;2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交予有办园资质的社会力量举办,收费标准执行分类定级收费标准。享受政府给予民办幼儿园的相应政策。 
  (二)小区幼儿园(包括2007、2008年已建成的小区幼儿园)建成后鼓励开发商自行办园或租赁给有办学资质的社会力量举办。如在新建小区拆迁范围内已有分类定级的民办幼儿园,与办学者协商同意后实行园舍置换。将小区新建配套幼儿园交予原民办幼儿园继续办学,土地性质不得变更,房舍产权归办学者所有,超出原幼儿园房舍部分。开发商按建设成本出售给办学者。 
  山东省滕州市: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2007116号)和《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公安厅、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学前教育机构审批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滕政办发[2007]17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对全市非法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 
  对全市各非法幼儿园的办园资质、设施安全、幼儿饮食卫生、车辆管理、收费和教职人员资质情况及教育教学等方面进行调查摸底、集中整治、组织验收、规范管理。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滕州市清理整顿非法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工作方案>的通知》,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任组长,教育、安监、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各镇(街道)镇长(主任)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局印发了《致全体幼儿家长的一封信》,引导幼儿家长和广大群众认清非法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严重危害。 
  1 全面排查摸底。为摸清情况、兜清底子。市教育局党委成员、督导室班子成员和机关所有科室负责人,分10组到全市各镇(街道)协助检查非法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摸底调查与清理整顿工作。各镇(街道)组织教育、安监、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对全市非法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进行了拉网式全面排
查、逐个登记,做到了不漏一园、不漏一车,无缝覆盖,不留死角。全市共清查非法学前教育机构180处。其中,78处基本符合办园条件,102处不具备办园条件。清查接送幼儿车辆85辆,其中,49辆应依法办理有关手续,36辆属于非法营运,不具备接送幼儿条件。 
  2 严格分类整治。各镇(街道)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对非法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和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分别下达了处理意见,从严进行了整治:对78处基本符合条件的幼儿园,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依法登记注册;对49辆手续不全的接送幼儿车辆。责令依法补办有关手续:对102处不具备条件的幼儿园及36辆非法营运的车辆,责令依法关停或取缔。同时,加大对校车的管理力度,建立健全校车管理台帐,明确管理责任人,对校车强制进行统一标识,确保接送幼儿的安全。然后,各镇(街道)再次对非法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进行了复查,对无法改造或限期未能整改的,依法进行了集中清理关停。 
  3 强化督查整改。为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教育局领导和督导室班子成员带领包点科室负责人。分10组对各镇(街道)清理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分管市长李春英副市长组织召开调度会议,要求对各镇(街道)清理整治工作一天一调度,一天一通报。确保2009年3月29日前不具备基本办园条件的幼儿园全部依法关停。由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组织公安、消防、安监、卫生等有关部门同志,采取看现场、查资料、下达整改指令书等形式。对全市180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进行了逐一检查。截止2009年4月3日,全市102处应关停的非法民办幼儿园,已全部依法关停。 
  为进一步巩固全市清理整顿非法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成果,按照市清理整顿非法民办学前教育机构领导小组的安排,依据《山东省学前教育机构审批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有关规定,对已取得办园许可证、暂缓登记注册和依法取缔关闭的幼儿园进行公示。 
  1 各街道办事处把这次公示作为提高市民对非法民办幼儿园危害性认识的一项重要举措,号召广大家长把孩子按“就近入园”的原则送到有办园资质的幼儿园接受教育,让广大群众认清幼儿教育质量和安全得不到保障而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患,确保规范学前教育的观念深入人心,以征得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支持和理解。 
  2 各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自行通过滕州日报、滕州电视台、滕州市网站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提高城区市民知晓率。 
  3 各街道办事处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安排专门人员落实公示工作。分类公示幼儿园名称、办园地址、法人(举办者)姓名等信息。 
  4 各街道办事处设立举报电话,并在媒体公布。市教育局也设立了举报电话。 

  太原市:明确了审批主管机构。凡今后招收0岁~6岁儿童进行全日制、半日制或计时制教育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其审批、发证及日常管理工作全部由各县(市、区)教育幼教科负责。 
  浙江省平阳县:一是统一规划。把民办幼儿园的发展纳入全县十五年基础教育发展规划之中。二是规费减免。凡牵涉到幼儿园建设报批,凡公办幼儿园享受的优惠政策民办幼儿园同样享受。三是园舍支持。充分利用近年来中小学布局调整而闲置的校舍,优先无偿给民办幼儿园作为园舍,并在办园条件、规模、师资等方面适当降低要求。四是经费扶持。县政府每年安排学前教育专项经费100万元。用于奖励优秀、特色的等级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师资培训等。五是委派公办教师。从2005年起推出了向县里省市示范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园委派公办幼儿教师的举措,每年从公办幼儿园和新招收的公办幼儿教师中选派5名优秀教师到民办幼儿园担任教学园长或中层骨干。六是评优评先、培训指标单列。多年来,县教育行政部门坚持做到各级各类评优评先,民办幼儿园有保底指标、职称评审指标单列倾斜、学习培训指标单列或专门组班组队。 手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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