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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的实践与思考

来源: 06abc.com 作者: sline 感谢 sline 上传 0人参与

      【摘要】积极推进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已成为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上海市将建立“0~6岁学前教育整体、系统、科学的一体化管理体制”作为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在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的研究与探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如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搭建了指导服务平台等。但也碰到了不少问题,如早期指导内容还是以促进婴幼儿认知、动作发展为主,忽视其积极的情绪情感和良好的个性与社会性发展;早教指导机构仍以幼儿园为主,缺乏专门机构、专用活动场所及专门师资,等等。上海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工作要想取得进一步发展,必须在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多部门优势、完善经费投入机制等方面继续作出努力。 
  【关键词】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 
  对0~3岁婴幼儿实施早期教育是关乎民族、国家乃至人类未来兴衰的重要举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学前教育国际协商会议上提出:“学前教育要下延到0岁,使学前教育真正成为为终身发展打基础的促进儿童身心发展的一切保育、教育活动。”积极推进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已成为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我国也掀起了相关的研究热潮。
  上海市在国内率先将建立“0~6岁学前教育整体、系统、科学的一体化管理体制”作为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把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正式纳入教育事业范畴。为进一步了解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指导服务情况,我们选择了上海市901户0~3岁婴幼儿家庭和77所早教机构进行了问卷调查,并对26名0~3岁婴幼儿的家长进行了电话访谈,同时深入部分早教机构和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示范点进行了实地考察。有关情况汇总后分析如下。 
  一、上海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相关工作介绍 
  按照国家和上海市对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的有关要求,上海市各级政府加强辖区内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在促进0~3岁婴幼儿认知、情感、社会性全面协调发展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 
  专业性、系统性较强的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作需要多领域、多部门的通力合作。为此,各区县教育局、妇联、卫生局和人口计生委四部门联合发文,建立了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联席会议制度,为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障。 
  (二)搭建了指导服务平台 
  1.以区县早教中心为主干机构、各早教指导网点为分支机构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 
  2006年以来,上海市各区县教育局、妇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四部门联合挂牌,成立社区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基地,以统一挂牌、统一管理、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推进为原则开展各项工作,并以区县早教中心为主干,以各乡镇、街道早教指导网点为分支机构,因地制宜地为0~3岁婴幼儿家庭提供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2.创建社区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示范点,探索社区科学育儿服务平台建设的规范化 
  根据上海市政府和市教委统一布署,各区县都成立了早教指导中心,人口计生委则开始创建社区0~3岁婴幼儿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示范点。这些政府提供的平台不仅推动了0~3岁婴幼儿早教和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工作,而且带动了乡镇、街道早教指导服务平台的广泛、规范建设。 
  3.发挥教育、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部门优势,营造科学育儿的社会氛围 
  充分发挥幼儿园、儿保部门、人口学校、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家庭计划指导室等部门的积极性,进一步配备了有关0~3岁科学育儿的书刊报纸、音像资料、玩具等软硬件设备,为社区0~3岁婴幼儿及其照料者提供更全面的服务。 
  (三)建立专业的指导服务队伍 
  近年来,上海市各区县教育局充分发挥早教中心的指导作用,定期对乡镇、街道“亲子苑”“宝宝苑”的教师进行培训;区县卫生局、人口计生委整合资源,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同步建立家庭计划指导室,落实家庭计划指导员,并对家庭计划指导员进行专题培训;各区县还邀请专家,定期深入社区开设专题讲座,提供咨询与指导服务;招募0~3岁科学育儿青年志愿者,宣传科学育儿知识。 
  (四)将形式多样的早教指导服务工作推向深入 
  上海市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开展了多种有特色的0~3岁婴幼儿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如结合“六一”儿童节开展“欢乐嘉年华”大型亲子活动,开设“孕妈妈沙龙”“大妈妈课堂”等。 
  二、上海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0~3岁婴幼儿教养主体是家庭及孩子的祖辈,这个主体的科学育儿知识较为缺乏 
  1.教养场所以家庭为主,实施主体多为祖辈 
  调查显示,上海市近九成0~3岁婴幼儿主要散居在家庭,早期教育的主要形式是散居式家庭教育,并呈现出以“主干家庭”为主(61%)、“核心家庭”为辅(33.89%)的特点。祖辈是0~3岁婴幼儿早期家庭教育的主要承担者和具体实施者(62.5%)。进一步调查显示,大多数祖辈父母存在育儿观念较保守、教育方法较传统、教育内容较陈旧等问题。
  2.教育观念与教育行为脱节,教育内容有失均衡 
  调查发现,除16%的家长认为无须对0~3岁婴幼儿实施教育外,84%的家长认同早期教育对个体发展的重要作用。从表面上看,大部分家长的教育观念较新,但这种观念更多地停留在表层,因为他们普遍缺乏与正确教育观念相吻合的科学育儿知识和方法,很多家长实际所采用的方法与所倡导的理念事实上是相违背的。 
  在早教内容方面,绝大部分家长表现出重认知与语言发展、轻情绪情感与个性、社会性发展的倾向。如,有约44%的家长认为教育孩子最重要的是“传授知识”,23%的家长则认为是“发展语言”。倾心于智力开发的家长乐于为孩子提供益智类玩具,跟孩子一起玩培养记忆力、注意力等能力的游戏。重视语言训练的家长则想方设法为孩子创设丰富的语言环境,给孩子讲故事、看图书等,但大多忽视婴幼儿情绪情感的发展,有的甚至剥夺婴幼儿体验愉悦情绪的机会。这些有失偏颇的早教内容和方法可能会对孩子的长远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3.教育方式过于宽容,教育方法仍欠科学 
  大部分家长对0~3岁婴幼儿行为习惯的培养持顺其自然的态度。当孩子犯错时,41.09%的家长一味原谅和包容,47.73%的家长不管孩子是否理解坚持讲道理,依据具体情景进行随机教育的意识则普遍欠缺。89.85%的家长认为应注重与孩子的交流沟通,但因方法不当近三成的家长表示亲子沟通效果不佳。 
  (二)早教指导忽视对家长的指导;内容偏重于婴幼儿认知、动作发展,忽视婴幼儿积极的情绪情感和良好个性、社会性的发展 
  1.以婴幼儿为直接指导对象,忽视对早教实施主体——家长的指导 
  我们在观察中发现,早教机构的活动大多针对孩子,很少有针对家长的指导。很多接受早教指导服务的家长不明白教师为什么要开展某项活动,难以合乎要求地做好配合工作。早教活动的效果因此大打折扣,家长的教育水平也没有得到提高。 
  2.以婴幼儿认知、动作发展为主要指导内容,较少涉及婴幼儿的情绪情感及个性、社会性的发展 
  调查发现,早教指导偏重于婴幼儿认知、动作发展有两个原因:一是迎合家长重智商轻情商培养的教育观念,二是由于肢体灵活性、知觉准确化是婴幼儿的显性发展,教师在这些方面容易掌握、容易实施,效果也直观易见,家长的满意度较高,教师的成就感也较强。然而,忽视婴幼儿情绪情感和个性、社会性发展的做法与儿童全面发展观不相符,早教指导的长远效果难免受到影响。  (三)早教指导机构多以幼儿园为主,缺乏专门机构、活动场所、师资力量等 
  调查发现,当前早教指导服务大多由早教指导中心提供,以托儿所和幼儿园为依托(包括辅导站、社区亲子宝宝苑等)。这种模式也许是早期教育指导服务初级阶段的必然,但它所带来的场所紧缺、师资薄弱、教师精力有限等问题不容忽视。 
  1.活动场所等硬件设施有待专门化 
  目前我国大多幼儿园的场所、设备主要是为3~6岁幼儿设计准备的,并不符合0~3岁婴幼儿的发展特点,因而幼儿园开展0~3岁婴幼儿早教指导活动时需要临时布置环境,这不仅增加指导教师的工作负担,也难免会影响活动效果。 
  2.教师指导方法和内容有待专业化 
  0~3岁婴幼儿早教指导活动具有极强的专业性,它需要指导教师熟知0~3岁各年龄、月龄段婴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并围绕营养与健康、认知与语言、感知与运动、情感与社会性等内容设计活动。而以3~6岁幼儿为主要教育对象的幼儿园教师对低龄婴幼儿的发展与教育往往缺乏精细化、操作化的专业知识,难以从适宜性、可行性等方面准确把握0~3岁婴幼儿教育活动,这不利于发挥早教指导活动的科学性、有效性、长效性。 
  三、思考与建议 
  上海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开展几年以来,确实存在前文所述的种种问题,要在现有水平上取得进一步发展,应该在认真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多部门优势,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和人员培训机制,建立规范、有效的监督评估与激励机制。 
  (一)各部门齐抓共管,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0~3岁早期教育重要性、科学性的认识 
  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的蓬勃开展与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教育局、妇联、卫生局和人口计生委的通力合作分不开。今后仍需坚持这一好的做法。 
  1.明确宣传职责 
  各部门可依据自身工作特点和资源优势,各有侧重地做好宣传工作。如,卫生部门可以所辖医院、防疫站、卫生服务中心为依托,从婴幼儿保健、科学养育的视角编写宣传资料,发放给辖区内的育龄妇女、适龄婴幼儿家长等;教育局可以幼儿园为依托,从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的范围、内容、形式、收效等角度,对所在社区婴幼儿家庭展开宣传;妇联则可以从父母在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活动中应扮演的角色的角度做好宣传工作,等等。 
  2.创新宣传形式 
  积极推广相关研究成果,定期编发相关宣传资料,定期开设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讲座,充分利用书刊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平台、手机短信等渠道多形式地宣传科学育儿新理念、新方法。 
  3.讲求宣传效果 
  宣传早期教育不仅要注意普及性,还应注重实用性、实效性。有效的宣传不仅可以让0~3岁婴幼儿家长明确早期教育的重要性,还可以帮助他们认清某些传统经验、陈旧做法的危害,掌握简便易行的科学育儿方法。 
  4.扩大宣传对象范围 
  宣传不仅要面向0~3岁婴幼儿家庭、孕妇家庭,还要面向新婚未育家庭。提前宣传,扩大宣传面有助于提高宣传效果。 
  (二)充分发挥各部门优势,增强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的实效性 
  1.坚持联席会议制度,群策群力 
  区县政府应坚持执行联席会议制度,以区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第一召集人,教育局、卫生局、妇联、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共同参与,办公室可设在教育局。各乡镇、街道也应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以形成“政府推动、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庭响应”的长效工作机制。 
  2.整合成员单位资源,优势互补 
  积极发挥教育局、妇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等各部门工作网络的优势,将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与家庭保健、妇女工作等结合起来,以确保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3.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形成合力 
  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工作是社会各界都关注的重大民生工程,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应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职责。 
  教育局:做好组织、考核、评估、表彰等工作。协调基层0~3岁早期教育指导工作,负责0~3岁早教实验基地、早教指导站、社区亲子苑的日常运作,组织开展大型宣传服务活动;开展师资培训,为散居婴幼儿家长开设专题讲座或提供菜单式服务,确保社区内95%以上的0~3岁散居婴幼儿家长接受科学育儿指导。 
  妇联:做好摸底调查工作。摸清社区内散居婴幼儿人数,协调做好0~3岁散居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的宣传、报名和注册工作。 
  人口计生委:做好摸底调查工作,提供新生儿出生数据;利用社区人口学校、社区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等阵地,积极开展社区内0~3岁婴幼儿科学养育指导服务工作。组织讲师团,定期举办科学育儿讲座等;在区婚姻登记处增设指导员,提供免费婚检、优生优育等咨询服务。 
  卫生局:开展围婚期保健工作。开设“婚姻家庭咨询室”,为新人提供围婚期保健咨询指导;健全和完善“孕妇学校”,提供婚前卫生指导、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保健指导服务。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全科医生深入辖区内0~3岁婴幼儿家庭,为看护人员提供每年不少于4次的个性化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确保完成年度0~3岁婴幼儿科学育儿指导服务指标。 
  (三)建立经费投入机制,逐步体现0~3岁婴幼儿科学养育指导服务工作的公益性 
  1.增加财政投入,提高投入针对性 
  一是增加财政对早教机构的投入,用于购买或添置0~3岁婴幼儿教材、教具、活动场所及设施等。各区县财政可依经济发展条件承担合理的投入比率,并依据经济增长速度逐渐提高财政的承担比率,逐步体现早期教育的公益性。二是加大教师培训的财政投入,建立优秀教师表彰评估制度。三是提高投入的针对性,在着眼于向全社会普及早期教育知识的同时,重点关注困难家庭及外来人口家庭的早期教育服务需求。 
  2.规范早教机构收费行为,体现教育公益性 
  从上海市0~3岁婴幼儿早教机构当前收费状况来看,由于各类早教机构归属不同部门管理,收费标准也各不相同。除了少数由政府“买单”的早教机构外,大多数公办早教机构仍需家长支付一定的费用。但是公办早教机构数量很少,远远不能满足婴幼儿及其家长的需要。较多的民办早教机构虽弥补了公办早教机构不足的缺陷,但收费普遍较高,大多为200元/每课,这一收费标准远远超出了普通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因此,机构偏少、费用偏高是大多数家庭不愿或不能接受0~3岁婴幼儿早教指导服务的主要障碍。 
  因此,政府应规范早教机构收费行为,尽可能通过给予各类早教机构必要的财政补贴以控制早教指导服务收费标准。 
  实行收费制的早教机构应认真核算成本,立足于“服务家长”的宗旨,尽可能降低相关费用。我们希望,通过各方面努力,上海市能初步实现市区幼儿基本享有接受社区早期教育机会的目标。当然,在努力扩大早教指导服务覆盖面的同时,也可以为一些有更高需求的婴幼儿及其家长(看护者)提供多元化的早教指导服务。 
  (四)完善人员培训机制,严把上岗资格关,进一步提高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的科学性 
  早教机构师资的专业化水平不仅影响家长对早教机构的认可度,更影响早教指导服务工作的科学性,直接决定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质量。 
  1.完善人员培训机制 
  一是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凡从事早教指导服务工作的教师,必须接受相关的职前培训,并获得相应资格证书。二是加强早教机构之间的交流合作。鼓励各早教机构通过互派教师上课、听课,共同探讨早教指导服务工作中遇到的种种问题。三是在早教机构内部建立并完善研究性的师资培训模式。“研究性的师资培训模式”是指早教机构教师在组织早教指导活动时,注意收集相关案例以及值得关注的问题,然后在教研活动时间通过集体讨论,确定研究课题,将教师的教育行为和专业学习紧密结合起来。这样的师资培训因为将集体研讨和独立研究相结合,既强调了集体力量,又发挥了个人智慧。2.建立培训经费保障机制 
  建议由财政支付教师首次上岗培训经费,之后五年内按四个等差(80%—60%—40%—20%)递减培训费用。早教教师自上岗之日起,五年内每年至少应参加一次区县级以上的培训。 
  3.完善师资培训工作 
  针对前述早教内容重婴幼儿认知和语言发展、轻情绪情感和个性、社会性发展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师资培训工作。受训教师不仅要深入了解婴幼儿的认知和语言等方面的发展特点,更应深入了解婴幼儿情绪情感及个性、社会性发展的特点。培训者不仅应系统介绍相关理论,还应突出强调受训者的实践操作。要确保教师持证上岗、机构持证运营。 
  (五)建立监督评估和激励机制,有效激发早教机构和教师的积极性 
  1.监督指导 
  建议成立监督指导小组(以下简称督导组)。督导组可由区县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督导组成员可由不同领域的早教专家组成,每年根据早教机构及其管理部门的工作需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随访、抽检,可实行年终评估与平时抽检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督导。 
  2.激励 
  建议在各级政府网站公布年度早教机构或早教指导服务部门最终考核成绩及排名。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应限期整改;对于考核成绩处在前列的单位应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对表现突出的个人应予以表彰奖励。 
  3.评估 
  评估可从以下几方面展开:(1)早教机构的管理。对早教机构在管理中的各项工作是否有专人负责、是否有章可循等进行评定。(2)指导内容及活动设计。指导内容应包括婴幼儿的认知、动作、语言、情绪、情感、个性、健康、养育等,内容应全面无偏颇;活动设计应具有针对性,操作简便、规则清晰,便于在早教机构或家庭内实施。(3)指导服务效果。服务应全面、细致,包括建立婴幼儿成长档案、记录家长参与活动情况等。(4)资源配置与师资素质。具体可包括教育经费投入情况、活动场所及玩教具等硬件设施的配置情况、师资队伍的学历结构及培训状况等。(5)家长满意度。对接受指导服务的家长进行随机抽查,以家长的满意度、收效感、规范感等为评价指标。 (作者:张明红 左志宏) 手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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