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政府对学前教育的资助情况概览
摘要:为了满足不同家庭的不同需求,澳大利亚设立了多种类型的学前教育机构。为了使所有的儿童都能接受到高质量的学前教育,澳大利亚政府为学前教育机构和家庭提供了多种类型的资金支持和帮助。
关键词:澳大利亚政府;学前教育;资助
在澳大利亚,每个家庭可以自主地为自己的孩子选择学前教育机构。为了满足不同社区、不同家庭的不同需求,澳大利亚设立了多种类型的学前教育机构。为了促进学前教育机构为儿童提供高质量的学前教育,澳大利亚政府设立了多种多样的支持计划,为其提供资金帮助和专业技术等支持。为了使家庭能负担得起儿童的学前教育,澳大利亚政府为家庭提供各种资金帮助。
一、澳大利亚学前教育机构类型
为满足不同家庭的不同需要,澳大利亚政府提供了多种多样的学前教育机构类型,家庭可以根据自己家庭的情况和孩子的需要选择一种学前教育机构,也可以选择混合使用多种学前教育机构。
1.全日托(Long Day Care)。全日托机构是一种基于中心的学前教育机构形式,主要面向0~6岁的儿童,开放时间通常为早上7:30至下午6:00,每天至少10个小时,每周5天(周一至周五),每年至少48周。主要由私营企业、地方委员会、社区组织、个人和非营利性组织经营。
2.家庭日托(Family Day Care)。家庭日托是指由专业的学前教育员在自己家中为儿童提供灵活的学前教育服务,主要提供给0~6岁的儿童。非营利性的和营利性组织都可以经营家庭日托机构。为了保证家庭日托机构的正常运营,澳大利亚政府为其提供运营支持资金。
3.学前班/幼儿园(Kindergarten/ Preschool)。学前班/幼儿园是一种有计划的学期制的教育项目,主要指向学前一年的儿童,常设立在公立的和非公立的学校里、全日托中心或当地社区集聚地。每个州和领地政府都要资助有资格的学前一年儿童接受到学前班计划,由于各州和领地的规定不同,学前班/幼儿园招收儿童的年龄、开放时间以及管理方式也有所差异。
4.居家托管(In Home Care)。居家托管是由获得许可证的学前教师在儿童家里为儿童提供学前教育服务的一种灵活的学前教育形式,服务对象是由于父母工作转变、没有固定时间、家庭在郊区及偏远地区等原因而不能进入现行学前教育机构的儿童。居家托管机构由澳大利亚政府通过教育、就业和劳资关系部(the Department of Education,Employment and Workplace Relations)管理。
5.临时托管(Occasional Care)。临时托管是基于中心的儿童托管形式,面向学龄前儿童(0~5岁)提供灵活的、专业的学前教育服务。儿童可以选择定期的小时制或学期制服务,也可以选择不定期的、间断性的服务。临时托管机构通常设立在体育娱乐中心和社区中心,可以是独立经营的(如果州和政府相关规定允许),也可以隶属于全日托管机构或学前班。
6.非主流的学前教育机构(Non-mainstream Child Care Services)。非主流的学前教育机构主要设立在郊区、偏远地区及土著社区,为那些得不到正常学前教育服务的儿童提供学前教育的机会。主要由非营利性的组织经营,收费极低,其大部分运营资金来自于澳大利亚政府的直接拨款。非主流的学前教育机构有很多不同的类型,每一种类型的机构依据其服务地区的需要提供不同的学前教育服务。主要有:
(1)托管所(crèches)。为不能获得其它儿童学前教育服务形式的儿童提供灵活的学前教育服务,其目的是支持父母的学习或工作,多设立在父母学习或工作地附近;
(2)灵活的/创新的儿童托管机构(flexible/innovative child care services)。多设立在人口稀少的郊区、偏远地区和原住民社区,机构与家长共同商议服务的时间;
(3)原住民游戏团体(Indigenous playgroups)。主要为0~6岁(学龄前)的原住民儿童提供一系列与当地社区文化相关的发展、教育和社会性的活动,通常由家长或照顾者陪同参加,有利于家庭成员间互相帮助和分享共同经验;
(4)多功能原住民儿童托管机构(Multifunctional Aboriginal Children’s Services)。是基于社区的学前教育机构,提供多方面的学前教育服务以满足原住民和托雷斯岛儿童教育、社会和发展的需要,视当地社区需要提供不同的服务;
(5)机动性儿童托管机构(mobile child care services)。对象是郊区和偏远地区的家庭,视社区需要提供不同服务。
二、澳大利亚政府对学前教育机构和家庭的资助
澳大利亚《新的税收制度(家庭帮助)(行政)法1999》和《新的税收制度(家庭帮助)法1999》有关条款规定,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有责任给符合条件的全日托、家庭日托、居家日托和临时托管机构颁发经营许可证,并为有经营许可证的符合条件的学前教育机构和家庭提供帮助资金,以实现为家庭提供高质量、可获得和支付得起的综合性的儿童学前教育服务的目标。
1.澳大利亚政府对学前教育机构的资助。澳大利亚政府实施学前教育机构支持计划(the Child Care Services Support Program),旨在通过资助学前教育机构来支持和促进儿童、家庭和社区获得高质量的学前教育服务。学前教育机构支持计划包括社区支持计划(the Community Support Program)和包含及专业支持计划(the Inclusion and Professional Support Program)等。具体如下:
(1)社区支持计划。社区支持计划包含一系列的分计划,主要有以下三种:
建立分计划(the Establishment sub-program)。建立分计划为在教育、就业和劳资关系部批准的地区(尤其是郊区或偏远地区)设立的新的学前教育机构提供建立帮助资金,只有新建立的可以代表家庭获得儿童照顾津贴(Child Care Benefit)的学前教育机构在其运营的第一年才有资格获得建立帮助资金;
维持分计划(the Sustainability sub-program)。维持分计划对于在教育、就业和劳资关系部批准的地区设立的可以代表家庭获得儿童照顾津贴的学前教育机构提供维持帮助拨款和运营支持拨款:维持帮助拨款提供给全日托管机构;运营支持拨款包括为家庭日托、居家日托、临时托管机构提供的运营支持拨款和郊区旅行帮助拨款(Regional Travel Assistance Grant),郊区旅行帮助拨款是指拨给设立在偏远地区的有经营许可证的家庭日托和居家日托机构的、用来帮助其支付协调员为联络学前教育员而产生的交通费的款项;
基于预算资金的分计划(the Budget Based Funding sub-program)。基于预算资金的分计划为在教育、就业和劳资关系部批准的地区(尤其是郊区、偏远地区和原住民社区)设立的不能代表父母获得儿童照顾津贴的非主流的学前教育机构提供帮助拨款。
(2)包含及专业支持计划。包含及专业支持计划的目标是提高学前教育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进而提高学前教育质量,以促进和保持儿童在合格的学前教育机构里得到高质量的学前教育服务。它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包含支持计划(the Inclusion Support Program)。包含支持计划帮助和支持学前教育机构接纳所有的需要获得学前教育服务的儿童,包括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如残疾儿童、有文化和语言背景差异的儿童、难民儿童以及原住民儿童等;
专业支持计划(the Professional Support Program)。专业支持计划由基于州和领地的专业支持协调员(Professional Support Coordinators)及原住民专业支持单位(Indigenous Professional Support Units)共同实施。专业支持协调员对有经营许可证的学前教育机构为了提高其学前教育员的专业水平而进行的专业发展和培训提供双语、专业设备和一般资源库支持;原住民专业支持单位对有经营许可证的原住民学前教育机构提供文化适应建议、专业发展和支持,以帮助其为原住民儿童提供高质量的学前教育服务。
2.澳大利亚政府对学前教育机构的资助。为了使每个家庭都能支付的起其儿童获得学前教育服务所需的费用,澳大利亚政府为家庭提供了多种类型的拨款以帮助其承担子女的学前教育费用,包括儿童保育津贴(Child Care Benefit)、特殊儿童保育津贴(Special Child Care Benefit)、祖父母儿童保育津贴(Grandparent Child Care Benefit)、工作、教育和培训儿童照顾费用帮助(Jobs,Education and Training Child Care Fee Assistance)和儿童保育费减免(the Child Care Rebate)。具体如下:
(1)儿童保育津贴(CCB)。家长可以申请CCB减免或全免其儿童在持有经营许可证的学前教育机构里获得学前教育服务所需的费用,其减免程度是由家庭税后收入情况决定的,收入越低,减免程度越高。
(2)特殊儿童保育津贴(SCCB)。提供给严重受虐待或忽视的儿童或贫困家庭,每周减免其13个小时的学前教育费用。
(3)祖父母儿童保育津贴(GCCB)。祖父母直接向家庭帮助办公室(Office of Family Assistance)申请,GCCB承担儿童每周50小时学前教育的全部费用。
(4)工作、教育和培训儿童照顾费用帮助(JETCCFA)。帮助正在进行诸如科研、工作、学习等活动的父母,承担其孩子在有经营许可证的学前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服务所需的费用。
(5)儿童保育费减免(CCR)。CCR不设收入限制,收入高的家庭,如果符合其他标准,也可以申请获得儿童保育费退款。从2010年7月开始,获得CCR资格的儿童每人每年可以获得7500澳元的学前教育费减免额。从2011年7月1日起,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开始每两周向家庭支付一次儿童保育费减免款,这一举措旨在在儿童保育发生时为家庭提供更加及时的资助。
综上可知,为了使全国所有的儿童都能接受到高质量的学前教育,澳大利亚政府做出了很大努力。目前,我国正处在学前教育改革的关键时期,我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规定,“到2020年,全面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笔者认为要达到如此宏伟的目标,需要我国政府加强政策引导,鼓励学前教育机构在规模、结构和服务对象方面实现多样化发展,设立如特殊儿童专门机构、教育支持机构等多种形式的学前教育机构;积极发展公立幼儿园的同时,大力扶持私立幼儿园;更重要的是,加大资金投入,尤其要资助农村和贫困地区的学前教育机构和家庭。 (作者:王春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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