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新纲要,提高家园合作效率
随着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不断深入,幼儿教师普遍都认识到了家长是幼儿园教育的重要资源。那么,怎样才能加大家园合作力度,提高家园合作的效率呢? 首先,老师应充分认识到家长对幼儿园各项工作的认可是幼儿园生存与发展的关键,要让家长了解并参与幼儿园各项工作,充分调动家长们的积极性,发挥家长们的主动性。 很多老师将家园合作的内容狭隘地等同为家长参与班级教育活动。实际上,家长是幼儿园各项工作的支持者和重要的合作伙伴,幼儿园的环境、幼儿园的伙食、幼儿园配套设备装置等都是家长关心的内容。家园合作中,幼儿园要善于利用家长在物质与信息、知识与经验、人力与文化等多方面的优势,调动他们全面参与幼儿园的工作。 其次,老师们应积极、主动与家庭保持联系,注意讲究沟通方法,尤其要特别关注跟弱势群体的沟通。 在幼儿园一日工作中,与家长们接触最多的是在班级工作的老师们,因此,老师们必须重视平时与家长的沟通,要放下“教育专家”的架子,学会发现每个家庭的优势并给予有针对性的指导;同时,还要开辟多种多样的沟通方法,做到在实际工作中灵活多变、从而达到沟通顺畅、有效。 值得一提的是要特别关注与弱势群体的沟通。这里的弱势群体是指文化素质不高、经济条件差的家庭。这些家庭由于受到各方面条件的限制,大多不主动与老师交流,对幼儿园、对老师有想法或意见,也不会通过正确的途径与老师进行沟通,难免产生许多误会,这样既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又使幼儿园在社会中的声誉受到影响。因此,幼儿园、老师需要对这部分家庭给予特别关注。例如:老师可向家长提供大量关于幼儿教育的书籍,还可以上门家访,帮助家长解决教育中棘手的问题;幼儿园给下岗职工家庭在交费、退费方面一些方便——允许学费按月结算,及时退还伙食费,等等。只要幼儿园、老师们真诚地与这部分家庭交流、沟通,便一定能争取到他们的合作。 再次,幼儿园需健全必要的组织、制度,实行双向监督,注重并确保家长参与的实效。 为了让家园合作落在实处,幼儿园建立相关的组织、制定相应的制度是相当必要的。实际上,有许多幼儿园成立了家长组织,但大多是一个空架子,没有实实在在的活动内容。因此,这就需要家园双向监督的规章制度来约束。例如:制订家长委员会章程;制订并公布家长工作计划、总结;制定班主任家访制度;家园相互联络制度,等等。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家园相互联络制度。其目的在于:一是让家长了解幼儿园还需要家长在哪方面给予配合,二是让幼儿园了解家长对本园工作的满意度。 另外,幼儿园应采取有效办法,提高家长参与合作的能力。 为了提高家园合作的效率,必须提高家长参与合作的能力。第一,让家长了解幼教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的法律和文件。第二,让家长了解幼儿园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等。第三,提高家长教育的能力,包括尊重、赏识孩子的意识;观察孩子的能力;记录并评析孩子成长的能力,等等。第四,开展多种活动,鼓励家长积极参与,教师不仅对活动全程进行记录、分析、总结,还要针对不同家庭的不同情况,做到有的放矢地开展一些针对性的活动,在实际操作中家园共同提高合作能力,确保家园合作的效率。
关键词: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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