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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电视教育功能评价

来源: 浙江学前教育网  0人参与

电视的出现,早已困扰着我们的儿童教育,国内外的专家学者均对此给予了高度重视,不断地进行着各类调查研究。然而,各位专家得出的结论并不一致,尤其在电视作为教育媒介对于幼儿的影响方面,更是莫衷一是、争论不休。最近,关于媒介 ( 或大众媒介 ) 与儿童的研究,国内权威专家、中国社科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副研究员、媒介传播与青少年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卜卫女士相继出版了两本专著:《大众媒介对儿童的影响》 ( 新华出版社, 2002 年 1 月 ) 和《媒介与儿童教育》 ( 新世纪出版社, 2002 年 10 月 ) ,其中有章节涉及到电视与幼儿的问题,所作论述基于翔实丰富的调查资料,令人耳目一新。笔者则以为,就整个儿童阶段而言,幼儿具有“亲电视”的更大可能。本文拟结合多位学者的研究成果,总各家之长,从不同的角度就相关问题略陈管见,敬希专家指教。

 

一、 幼儿认知 特点与其易选择电视媒介的可能

 

幼儿对电视具有某种特殊感情,其原因是与幼儿自身的认知特点、电视的特殊功能以及家庭因素分不开的。

 

( 一 ) 幼儿认知特点与注意倾向

 

皮亚杰曾用大量令人信服的实验材料证明了儿童的认知与成人有着质的不同,而且不同年龄阶段儿童的认知结构也各具特点。幼儿心理发展具有认识活动的具体形象性、心理活动及行为的无意性、初具个性倾向等三个一般特点,但也存在幼儿初、中、晚各个时期的不同。其中“无意性”最为显著,其各种心理活动都表现出无意注意、无意记忆、无意想像等典型特征。

 

发展心理学认为,引起幼儿无意注意的因素有三:客观事物的特征 ( 刺激强度、活动变化、新异性、生动性等 ) 、刺激物与主体兴趣爱好的关系以及主体的情绪与需要状态。幼儿对于新颖的、鲜艳的、强烈的、活动的、多变的、具体形象的以及能够引起他们兴趣和需要的对象,才集中注意力,但又很容易受更加强烈的新异刺激物的影响而转移。幼儿能自然而然、毫不费力地记住多次重复的信息和场景,同时对其进行一些简单的复制和模仿。这种无意识心理活动基础上的认知行为,是幼儿获得知识和解决问题的主要方式。

 

( 二 ) 电视适应于幼儿的独特“刺激”功能

 

维果茨基的“最近发展区”理论揭示了教学的本质特征不在于训练、强化儿童业已形成的内部心理机能,而在于激发、形成其目前还不存在的心理机能。电视作为最直观、最早闯入幼儿视野的娱乐媒介,起到了激发、形成其心理机能的特殊作用,理所当然地与幼儿建立起“深厚的情谊”。

 

研究已经证实,婴儿一生下来就有了视、听、嗅、味等各种感知能力,并且逐渐有了颜色知觉、深度知觉等复杂的知觉能力。研究者同时认为, 3 — 6 岁的幼儿获得外界刺激的主要渠道是视听觉,学习时主要依赖大量生动有趣的视听形象提供的信息来获取较为肤浅的概念和直接的经验。

 

幼儿易于接受的刺激信号,必须是适合其认知特点的。“一个刺激之所以能成为一个刺激,只能限于这个刺激是具有意义的,而它之所以能有意义也只限于存在着一个允许其同化的结构。” ( 卢浚选译:《皮亚杰教育论著选》,人民教育出版社 1990 年版,第 28 页 ) 电视首先以娱乐传递者的身份掌握了幼儿的心理,避免了父母言教可能使其产生的某些抵触情绪,成了幼儿乐于接受的、有意义的刺激信号来源。换言之,幼儿的认知结构很容易被电视提供的刺激信号所“同化”,因为电视节目保证了他乐于理解、容易理解的信息和场景。电视声音、图像、色彩、动作俱全,内容丰富多彩,通俗易懂,有很强的感染力和娱乐性,能使同一信息和场景反复呈现,这对注意力易分散、知识经验不足、理解能力差尤其是还不识字的幼儿来说,极易引起他们的注意和兴趣。

 

研究还指出,婴幼儿两三个月时会无意地扫一两眼电视,稍大开始注意画面,一岁左右看到有趣画面会笑或手舞足蹈,一岁半会自己开电视,二岁时有了连续注意,二三岁时可以自己辨认熟悉或感兴趣的事物,“由此形成了最初步的选择能力”。 ( 卜卫:《媒介接触与儿童的心理发展》,《父母必读》, 1994 年第 9 期 ) 电视作为教育媒介,对婴幼儿语言学习、词汇扩充及认识事物和社会角色方面有很大帮助,在移情训练、亲社会行为训练方面的影响甚至超过了父母和老师。这进一步说明,电视对于幼儿具有特别的吸引力和作用。

 

( 三 ) 家庭因素促使幼儿与电视的结合

 

加拿大、美国学者早年的研究显示,在整个儿童时期,传统的看电视占据了其使用媒体 3 / 4 的时间,普通美国儿童每天有近 5 . 5 小时的业余时间用在了看电视、使用计算机和听音乐上,而其中又以“看电视”所占比重最大,婴幼儿尤其如此。 ( 《参考消息》 1999 年 11 月 22 日 ) 国内有人曾对某乡镇中心幼儿园近 500 名幼儿进行了调查,结果是拥有电视机的家庭占 98 . 5 %, 4-5 岁幼儿每天看电视的时间平均为 2~2 .5小时,多数幼儿晚上及星期天的主要活动便是和家人一起看电视。 ( 陆筱峰:《电视文化与幼儿发展》,《上海教育科研》 1994 年第 7 期 ) 也就是说在婴幼儿所接触的家庭媒介中,电视成了最主要的。

 

客观地说,现在父母或社会最担心的还不是婴幼儿对电视的偏好,而是其童年后期甚至整个青少年期对电视或其他媒体如电脑的沉溺。往往存在这样的事实:在某些家庭中父母会为幼儿经常能“陪”他们看电视感到高兴;又或者由于一些原因,有些父母有时只好拿电视充当看管孩子的“保姆”。生活在农村的人可能对此深有感触。婴幼儿从出生到走进幼儿园之前的三四年中,活动范围仅限于“家”,自然无法避免与电视的高频率接触,除非不打开电视或没有电视,而这在大多数情况下又是不可能的。条件略差的地方,一直到 7 岁左右上小学前,孩子都处于这种自然沉浸于电视中的状态。

 

二、关于当前幼儿 电视教育 功能的评价

 

在电视媒介不断翻新花样为幼儿输送喜悦的同时,却越来越引起家庭、教育界乃至全社会的担忧。国内对儿童电视教育功能的评价,近年来多有批评文字见诸报刊。王智军等的《电视:双刃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一文 ( 《赣南师范学院学报》 1998 年第 5 期 ) 用五页的长篇幅详数电视对儿童的负面影响,说家长抱怨“电视成了抗衡家教的强大力量”;文章引用西方传媒的批评文字,称电视是“独眼怪兽”,是一个“公开教人犯罪的机器”;作者指责电视过滤了外在的真实世界,“它把一个‘假性的’世界以一种逼真的方式教给了儿童”,由此造成儿童“将倾于封闭,害怕竞争,畏惧困难,害怕挫折,逃避挑战,不善交往,缺乏责任心且奇富幻想、乐于醉心在虚幻的世界中”。言语似显偏激。一项关于上海某区近 200 名幼儿问卷的调查指出,父母对孩子看电视的时间、类型不加限制,并鼓励孩子看电视,且通常为成人节目。 ( 郭秀艳、薛庆国:《幼儿观看电视时间、节目类型及父母监管情况的初步调查研究》,《心理发展与教育》, 2000 年第 4 期 ) 我认为此调查有所失真。梁慧娟、杨飞龙的《电视,你能成为孩子的好伙伴吗 ? 》在承认了电视的巨大影响后,表述了一个令人不敢苟同的信息:“调查和访谈表明,自从电视走进了现代家庭,儿童的生活就从丰富多彩和充满童趣变得冰冷和枯燥。”笔者不免质疑这类调查与访谈的信度和效度,认为其研究恐有一定局限性,缺乏建设性意见。

 

更多的文章表明,研究者们在积极地为减少电视的负面影响寻找对策。白俊杰的《防止电视对少儿的负面影响》一文指出看电视时间长影响少儿正常生理发育、心理发育以及兴趣全面发展等,提出了调整节目内容、尽量避免幼儿单独看电视、老师应适时对一段时期内的焦点节目作出评说等建议。沙景汀、李艳编译的《怎样让电视成为孩子的朋友》则提出对孩子看电视的时间应严格控制、突出家长的指导作用及寻找其他活动替代看电视 ( 例如组织家庭活动、培养业余爱好、鼓励孩子与同学交流 ) 等几项建议。笔者认为这最后一项建议应得到充分的重视:既然幼儿“选择”了电视,电视也就肯定有其优于其他媒介的功能;为减少幼儿看电视的时间,根本性的问题是寻求一适于幼儿的、更合理的媒介。有些学者还引用国外的研究成果认为:“儿童的语言和阅读技能并不因观看电视呈持续的增长。”这一结论既适用于观看时间,也适用于观看内容,因为过量的“视觉刺激”分散了儿童对语言的接收与理解。 ( 王蕾、漆新贵:《论电视对儿童语言和阅读技能的影响》,《西南师范大学学报》, 1997 年第 1 期 ) 这就明显地对观看电视的适时适度提出了要求。

 

综观各家论述,笔者以为如下几个问题仍然有待澄清:

 

( 一 ) 调查研究的普遍代表性与学者的观点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调查的深入与细致具有相当的难度,所以根据某个调查得出某项结论并不是能随意的事情。就前述大多论点的论据而言,其可靠性是值得商榷的,在具体问题上尤其存在疑点。须知大城市与小城市 ( 镇 ) ,小城市 ( 镇 ) 与乡村,无论是就家庭还是幼儿园而言,其情况都是参差不齐甚至是千差万别的。各家取有利于己方的论据证明之,这直接影响到了研究者们的结论。就本文所参考的论著举例来说,同是调查研究,有些人得出“电视媒介利于幼儿集中注意力”的结论,而另一些人的结论则完全反之;在看电视对幼儿主动性、好奇心、想像力、逻辑思维等方面的影响上,不同的学者也得出了相反的结论;有些调查表明家长“鼓励”孩子看电视,而有些调查则显示出家长为孩子迷恋电视而十分苦恼。所以笔者认为,要使这一研究更加深入,当务之急是转换视角,探索新的研究方法与途径。

 

( 二 ) 正、负影响的划分与其尺度的难以把握

 

电视对不同时代、不同年龄、不同环境中的幼儿而言,其影响力是不一样的。有些电视内容对某个时代、某种年龄、某种环境中成长的幼儿造成正面影响,却对另一时代、另一年龄段、另一种环境中成长的幼儿造成负面影响,这就增加了评论尺度把握的难度。目前已有的相关论述,要么无力涉及这一问题,要么过于简单地理解了绝对与相对的模式,使得其说服力大打折扣。

 

( 三 ) 论者一般不能把家庭电视与幼儿园电视区别对待

 

从笔者所参考的资料来看,大多数学者所讨论的是在家庭环境中电视对幼儿的影响,从而也就反映出研究者对幼儿园电视教学关注不够。在幼儿园 ( 学校 ) 环境中与家庭环境中,电视对幼儿的影响是否相同 ? 一般来说,幼儿园有较严格的电视播放时间限制和节目选择,这不能和相对放任自由的家庭电视等量齐观。因此,我们应对家庭与幼儿园电视的情况区别开来调查、分析与探讨。

 

( 四 ) 电视短时期内无可替代的事实与我们批评的目的

 

我们不妨认为,电视媒介对幼儿教育如此巨大的影响力也从另一方面说明电视将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构成其无可替代地位的事实。所以我们就此评论的前提即是端正对待这一事实的态度。回到没有电视已是不可能,所以我们批评的目的一定是有利于改良电视本身,改良父母、教师及全社会对待电视的态度以及改良幼儿与电视的“合作环境”,致使幼儿与电视建立起良性关系。研究要善于破旧,但最终要立新。

 

三、关于幼儿电视教育发展趋势的思考

 

卜卫早就对看电视是被动接受信息这一看法提出过质疑,她认为国内外许多专家的大量实验、调查表明:无论是书或是电视,其相同的内容对不同的儿童、不同年龄的儿童有不同的影响,只要不排斥其他媒介,儿童喜欢动画片是正常的。易杳的《电视何时成为孩子的“第二课堂”》一文 ( 《了望新闻周刊》, 2000 年 ? 月 24 日第 30 期 ) 表达了一种希望电视与孩子能和睦相处的良好愿望。该文以翔实的数据材料作为铺垫,论述了开设少儿电视频道的价值所在,提出了“利大弊大关键在于节目内容”的客观表述。 D . R . Anderson 和 E . P . Lorch 曾就儿童收看电视的认知机制提出了反应理论和主动理论,前者认为儿童对电视的注意主要受电视呈现的知觉特征的控制,是一种习惯化的反应,只能产生“低水平的被动加工”;后者指出儿童观看电视时是一个主动加工者,他们能有意识地、自觉地调节和分配自己的注意。彭聃龄等的实证研究有力地支持了“主动理论”,同时其在对国内六个大中城市 1072 份有效问卷的调查中发现,“大多数父母对电视给予了积极的评价”,“家长已经认识到电视的教育功能并对它寄予了期望”。 ( 彭聃龄等:《电视与儿童认知发展》,《北京师范大学学报》, 1997 年第 1 期 )

 

中国优生优育协会会长秦新华认为,“看电视过量并不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相反,儿童看电视较少倒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在“儿童节目较为充足的情况下,应根据对儿童市场的研究,确定为一定年龄的儿童播出的时段,以保证儿童随时打开电视机都可看到适合自己年龄段的节目”。卜卫从“儿童的休息闲暇的权利和自由选择文化活动的权利”出发,认为“儿童看电视的主要障碍在于家长和教师对儿童娱乐活动的态度”,我国城市儿童接触电视相对较少。北京师范大学张厚粲教授与儿童心理学博士沃建中认为:由于加强儿童身心健康的其他渠道不易进行,“媒体尤其是收视率高、覆盖面广的电视台,应该与心理学家和教育家合作”,为幼儿创造释放压力、吐露心声的机会。相对于对电视过多的指责声,这类言论无疑是冷静、实事求是和颇具建设意义的。

 

作为幼儿最容易也最乐意接受的媒介,电视确实在培养幼儿交流能力、健康的生活习惯与生活态度、爱心与信赖感及兴趣与爱好方面作用重大。美国传播学家威尔伯·施拉姆说:“所有电视都是教育的电视,惟一的区别是它在教什么。”美国于 20 世纪 90 年代初颁布了儿童电视法规, 1996 年 8 月进一步修订;到目前为止,美国拥有六个专门的儿童电视频道,其中有 3 个全天播放;香港有“香港有线电视儿童台”;全世界平均 4 个频道就有一个少儿频道。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电视市场尤其是幼儿电视市场急需加强规范。所以专家们呼吁,国内设立专门的儿童电视频道已刻不容缓,而且认为开设少儿电视频道能促使农村儿童获得与城市儿童更加平等的教育机会。由是笔者认为,电视的幼儿教育功能应该得到加强,但同时绝不能忽视其负面影响。

 

( 一 ) 加强幼儿在幼儿园的电视观看以弱化家庭电视对幼儿的负面影响或引导幼儿在家看电视

 

所谓加强,是指要求幼儿园的电视播放专门化、规范化,其所制作的电视节目不仅以娱乐为主,还要适度地寓教于乐。具体即指:引导幼儿什么时间看电视、看持续时间多长的节目、经常看什么内容的节目,让幼儿通过看电视知道其他更多的娱乐方式以及播放耐心地向幼儿讲解过多看电视有哪些危害的节目等等。如此,则专门的幼儿频道就显得便利些。这样,极有可能会减弱幼儿回家过分迷恋电视的程度,即使其要求看电视,节目选择的针对性也会更强一些。

 

( 二 ) 改善家长对电视的态度及家长对幼儿看电视的态度

 

家长的态度与作用对幼儿在家是否迷恋电视影响很大,即所谓以身作则或模范效应。我们必须承认的是,家长看电视时间的长短及对不同电视节目的偏好会相应地影响到幼儿,甚至有些家长为了自己看电视又为了幼儿的安全而“强制”其静静地守在电视机旁。这样就造成有时候不是幼儿非要看电视不可而是“不得不”看电视。当然这些都与家庭环境、家长的素质与教养方式相关。家长究竟应对幼儿看电视持什么态度 ? 有关论著已提出了不少好的建议,笔者在此不再述及。

 

( 三 ) 探索比电视更适合于幼儿发展的教育媒介

 

作为达到某种教育目的的手段,电视和书籍等其他媒介的出发点是一致的,之所以幼儿更易受电视影响,是由许多主客观因素决定的。在教育飞速发展的今天,我们的态度应该是努力深化和推动这一进程。不妨试想,不乐意看电视的幼儿将会作何选择 ? 广播不如电视声像并茂,有趣的广告也是通过电视而得以充分展现的;那么阅读如何呢 ? 的确,丰富多彩的幼儿图书越来越得到幼儿的青睐和教育界以及家长的认可,不过尚不具备足以取代电视的条件,理由已如前述。功能强大的多媒体似乎正在成为我们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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