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招租标书
项目类型:招商项目
行业分类:建筑房产物业
建设周期:2008年 - 2009年
所在省份:安徽
招标内容:
一.实施地区 安徽省
二.项目内容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受芜湖市益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对外公开挂牌出租芜湖市江南春城幼儿园。
出租方承诺:本次标的出租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出租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租方:芜湖市益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2、出租标的:江南春城幼儿园(租期五年)
3、出租标的的基本情况
江南春城幼儿园位于江南春城安置小区内,建于2007年,总建筑面积2359.56平方米,建筑物为二层,局部一层框架结构,瓷砖外墙,PVC玻璃推拉窗,内墙乳胶漆粉刷,铝合金楼梯扶手,房屋状况良好。
二、出租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1、芜湖市益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以《关于江南春城安置小区配套农贸市场、超市、商用门面房、托儿所和幼儿园等资产处置请示》(芜益安服[2007]251号),上报芜湖市国资委。
2、芜湖市建设投资公司以《关于部分安置小区配套用房资产处置的请示》(投办字[2008]176号)上报芜湖市国资委。
3、芜湖市国资委出具《关于处置部分安置小区配套用房设施的批复》(国资监字[2008]26号),同意对外租赁。
4、芜湖市国资委出具《关于江南春城安置小区配套农贸市场、超市、商用门面房、托儿所和幼儿园等资产处置的批复》(国资监字[2007]5号),同意对外租赁。
三、出租标的的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1、经安徽华瑞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皖华瑞估价字[2007]第041296号),出租评估价值为339777元/年(评估基准日为2007年12月3日)
2、2008年6月6日芜湖市财政局对安徽华瑞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该评估报告书予以备案(备案编号:2008020)。
四、竞买人资格及受让人的前置性条件
1、竞买人应为现正常运营的幼儿园法人单位或具有幼儿园园长资质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应承诺:竞得标的后,竞买人聘用的园长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幼儿教育教学经验,持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且具有担任幼儿园园长的工作经历。
3、竞买人承诺:竞得标的后,标的只能用于合法经营幼儿园,不得改变标的用途,不得转租。
4、竞买人承诺:竞得标的后,竞买人自行负责办理开办幼儿园相关手续。
5、竞买人承诺:对出租方拟定的《房屋租赁合同》(草案)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五、公告期限
2008年11月6日至2008年12月3日。
六、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自2008年11月26日至2008年12月3日(每工作日8:00—16:30)
报名地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
出让文件:每套资料费200元,不论成交与否,资料费概不退还。
竞买保证金:报名时,应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帐户交纳竞买保证金30万元人民币,方可取得报名资格,否则视同弃权。
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详见出让文件
七、交易事项
交易方式:电子竞价(报价)。
电子报价时间:2008年12月5日上午9:30至15:10
电子竞价时间:电子报价结束后自动进入电子竞价阶段。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电子竞价(报价)地点: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大厅。
电子竞价(报价)起始价(租期5年):170万元人民币。
电子竞价(报价)加价幅度:1万元或其整数倍。
八、其他事项
1、竞买保证金不计息
2、标的成交后,竞买人与出租方应在标的成交现场签订《产权成交鉴证书》,否则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没收违约方的保证金;签订《产权成交鉴证书》后4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规定的交易佣金及代垫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签订《产权成交鉴证书》后第5个工作日在竞买保证金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佣金及代垫费用,余款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划至转让方指定的账户中;竞买保证金扣除竞得人应付的交易佣金后的余款作为履约首付款。
3、在签订《产权成交鉴证书》后,如竞得人不按要求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有权没收履约首付款。
4、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本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以内退还。
5、所出让房产以评估报告中列明的为准,不论实际面积和状况与出让文件有无出入,出租成交价款均不作任何调整。
6、甲方负责协助承租方办理成交后的有关资产交接手续。
7、标的款按《房屋租赁合同》要求按年分期支付。
8、标的交付要求:在竞得人支付完应交的租金及保证金后,出租方以现状向受让方交付标的。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疵担保责任。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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