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主体与主导中把握音乐欣赏活动的“多”与“少”——幼儿园音乐教育论文
我们园本课程是“主题背景下的幼儿主动思维课程”。其中的“主动思维”是建立在“以教师为主导,以幼儿为主体”的师生关系基础上,重视幼儿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幼儿的主体性作用,让他们自觉主动地去学习、去探索,积极地去创新。在《课程指南》中也体现了这一重要理念:“教师的教育方式应由以直接传授知识为主,转变为以激发幼儿主动探索、自主活动为主。优化幼儿的学习方式,使幼儿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这就告诉我们在教学活动中应力求贯彻以幼儿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原则。
以往的音乐欣赏活动,幼儿常常处于一种假象的“主动”的学习状态中,教学流程一般是:以音乐游戏导入——欣赏内容——分析曲式或性质——理解含义——表演游戏结束。活动中老师虽然意识到自己是主导,但在激发幼儿主体地位的力度或方式上仍是欠缺的。幼儿只是简单的跟着老师的要求动,简单的运用听觉和肢体,大部分幼儿的主观能动性并未得到激发,更别说师生间的思维互动了。这种欣赏活动往往比较关注教育的外在价值,注重了知识、技能等非审美的教育,而忽视了情感、兴趣、想象、创造等审美体验,导致音乐活动审美性,艺术性的严重丧失。
“主动思维课程”中的“艺术思维”,就要求我们的音乐活动“应面向全体幼儿,以幼儿为主体,将幼儿对音乐的感受和音乐活动的参与放在重要的位置。”因此,老师必须勇于从传统的角色中跳出来,变“教授者”为“设计者”、“指导者”与“合作伙伴”。变以教师、教材为中心的封闭式教学模式为幼儿探究、师生互动和互助学习的开放式教学模式。教学活动不再是单向的传输,而是力求贯彻以幼儿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原则。那么在活动中怎样落实这一原则呢?在“艺术思维”小课题的音乐欣赏实践中,我积累了一些经验,那就是注意把握教学活动的“多”与“少”。
“多”就是要体现幼儿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把学习的主动权还给幼儿。教师要改变观念,切忌“喧宾夺主”。
一、多聆听——激起幼儿对音乐的情感共鸣
音乐是听觉的艺术,音乐欣赏是以具体音乐作品为对象,通过聆听的方式和其他辅助手段来体验和领悟音乐,从而得到音乐的愉悦的—种审美活动。可以说听觉是感受音乐的基础,乐感的培养和提高都离不开听觉的训练。“听”是音乐学习的主要途径,也是激发兴趣最直接有效的手段。显然,在音乐欣赏过程中聆听是主要方式,讲解只是一种辅助手段。
“紧紧围绕音乐作品的表现手段特点、形式因素展开对作品内涵意蕴的领悟”是我们的教学目的。作为教师,在选择作品时,就应该从幼儿的角度去考虑,参考幼儿的兴趣、经验、相对水平,最终确定欣赏内容。
在备课的过程中,我们常常是在自己深层次把握作品的基础上,将作品化长为短、化整为零,摘取作品的主要主题,为幼儿寻找作品的亮点,进行聆听和感受。因为主题篇幅短,可以反复地聆听;因为反复地聆听,对作品主题的情绪特点就易于领悟,再加上老师必要的引导,从而帮助幼儿在较短的时间内把握了作品,引起情感共鸣,获得美的享受。例如:欣赏名曲《在钟表店里》时,我就有意识地截取了A段作为重点欣赏,孩子们在充满灵动感的旋律指引下展开想象了的翅膀。
二、多提问——激发幼儿主动探索、积极思维的欲望
提问是教学活动中最常用的手段。所以,教学中如何设计“问题”引起幼儿主动探索、积极思维的欲望,与幼儿互动,展开师生对话,是教学中必不可少的手段之一。欣赏活动中的问题生成于欣赏过程的各个环节,教师无论运用何种教学手段,采用什么教学模式,体现哪种教学理念,都离不开提问和幼儿沟通对话。所以,问题是音乐欣赏活动中的催化剂,与教学是相辅相成的。因此,精心设计好每一步提问显得尤为重要。
我们要针对教材,找准教学的切入点,根据幼儿已有的知识水平、生活实际和具体的音乐背景,设计出具有一定新颖性、趣味性的问题,使问题的本身成为激发幼儿主动探究的原动力,唤起幼儿探索和思考的欲望。
我在进行《中国功夫》这一欣赏教学中,首先播放了一套成龙、李连杰的表演视频,小朋友们对他们耳睹目详,几个男孩子都情不自禁地跟着手舞足蹈起来。接着我让大家表演一下自己熟悉的武术动作,并提出问题:“为什么叫中国功夫?”“在哪里看见过中国功夫?”“中国功夫是用来打斗的吗?”“为什么男女老少大家都喜欢练习中国功夫?”……随着大家的讨论、交流,我将武术的真谛——强身健体和武术的基本要领“卧似一张弓,站似一棵松,坐如一口钟,走似一阵风”贯穿其中,然后大家一起共同欣赏《中国功夫》。而这四句话在歌曲中反复出现,也给孩子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创编舞蹈动作的过程中,大家都会一边大声的念着要领口诀,一边很用心的创编、模拟着各种武打动作。孩子们兴趣高涨,在一招一式的笔画、呐喊中结束了整个活动。
三、多参与——增强幼儿的音乐实践能力
音乐欣赏活动应将幼儿对音乐的感受和对活动的参与放在重要的位置。在以往的教学中,教师习惯于唱独脚戏,幼儿也习惯于当观众,看表演。这实质上是对幼儿主体的否定。音乐是体验的艺术,音乐创作、表现和鉴赏都离不开人的亲自参与和体验。只有幼儿真正有效的主动参与,才能使幼儿在教学活动中获得知识,达到相关的教学目标。
例如在学习《抬花轿》时,考虑到幼儿对花轿比较陌生,所以在活动前期,我就预先进行了一个语言活动《老鼠娶新娘》,并配合儿歌,观看了一个关于中国民俗方面的课件。孩子们看了都很喜欢,所以在正式的音乐教学中,当音乐响起时,大家马上就融入到喜庆的气氛中,从说说、做做过渡到表演游戏,每个人都参与到了抬花轿的行列中。并在我的启发下,还设计出了不同的抬轿方法、不一样的走路步伐……并根据老师语言的提示,一组组地做出上坡、下坡、转弯、过桥等许多有趣的创造性动作组合。这样的学习过程,使大家在合作交流中体会到快乐,体会到中国民族音乐的特点。
“少”是相对于“多”而言的,体现出老师是幼儿学习的引导者,突出其主导地位,把更多的时间还给孩子们。
一、少讲解——引领幼儿把握音乐的内涵
“少讲”并不是不讲,“少”意味着“精”。就是要精讲,其实质是对“一言堂”的否定,正真体现幼儿的主体地位、教师的主导作用。
有些作品适合让幼儿自己去感悟,如:《大中国》,在主题经验的基础上,幼儿能正确的感悟到乐曲的丰富情感,并快速的调动情绪反馈到对音乐的表达表现中。
有些作品在欣赏前就要作适当的讲解,引导幼儿更准确地去理解作品的内涵意蕴,如《卖报歌》、《北京的金山上》等,因为他们的创作都是有一定的时代背景,与孩子们的生活环境有一定的距离,适当的介绍便于幼儿更快的融入到作品中。
二、少束缚——鼓励幼儿拓展想象力、创造力
俗话说: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音乐艺术也是如此,只要有体验、有情感,是不需要有标准的。
在欣赏活动中,为了加深幼儿对乐曲情感的体验,进一步培养他们的感受能力,我们可以积极设计和组织幼儿开展参与性活动,指导幼儿把音乐想象出来的东西,用形象生动的动作表现出来。可以结合律动或即兴表演,表现音乐内涵,加深对乐曲内涵的理解。
遵循幼儿的认知规律和心理特点,应用形象化、直观化、生动的教学方法进行教学,运用听、想、看、说、动、等教学手段,有效地调动幼儿欣赏的主动性、积极性,引导幼儿积极参与。这样,我们的欣赏活动就能进行得既“活”又“实”,让幼儿玩在其中,乐在其中,提高幼儿音乐欣赏能力。
“多”与“少”看似矛盾,其实只要我们树立了幼儿是学习主体的观念,它就会统一在我们的教学活动中。作为老师应该树立真正的“以幼儿发展为本”的教育观。使幼儿在自由、健康、轻松的学习环境中茁壮成长,使音乐欣赏活动更具生命力,让每个孩子都喜欢音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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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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