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 突出幼儿的主体性
新《纲要》十分强调人的教育,突出以人为本的教育。教育以人为本--尊重人性人格,发展个性特长,培养全面的人才,倾注温暖的人才情怀;教师以幼儿为本--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为了一切孩子。推进素质的教育的今天同样十分强调幼儿为主体。主体教育理论尤为强调学生的唯一主体地位,强调学习主体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发展。这“三性”的发展,惟有首先确立学生是主体时才能实现。
一、幼儿与教师互动。
教师之所以成为教师,只是在于“闻道于先”。在信息化社会,教师“权威”受到极大的挑战,已不存在传统意义上的“权威”,取而代之的师生之间的对话,在这个没有人拥有绝对真理的世界,而每个人又都迫切要求被理解的迷人的想象王国,教师的角色已经从“独奏者”过渡到“平等者”,但教师在传统的意义上的作用并没有被彻底否定,而是重新构建,教师所负载的社会文化是以“润物细无声”的形式影响着幼儿。
1、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幼儿是幼弱稚嫩但完整而独立的生命个体,从社会特性方面看,幼儿是处于不断社会化过程中具有阶段特殊主体性的社会个体。幼儿与教师不是服从与权威或自流与放任的关系。幼儿与教师在交往共同体中是以绝对平等和相对独立的两类主体而相互作用。这种作用是以“对话”为表现形式,提升幼儿个体经验,促进幼儿个性发展为目的的。和谐的师幼关系能极大地调动幼儿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有利于幼儿个性的社会化发展,因此,教师要把幼儿当成平等的独立个体,热爱并尊重每个孩子,利用一些教育教学艺术,实施于整个教学之中,如:
①用赞许的眼神,亲切的言语,表示对他们的喜爱。轻轻地对幼儿的微笑;爱抚的摸一摸幼儿的头;把幼儿轻轻的拥入怀中;轻拍幼儿的肩膀。②因材施教,但又要排除偏爱因素。作为教师,在开展任何形式的活动都要给不同的幼儿表现的机会,让孩子们真正的认识到每个人都是最好,都是教师最爱。③体现童心,与幼儿一起“疯狂”。如与孩子趴在草地数蚂蚁;当老鹰与孩子一起追逐,体现教师的童趣。
2、做幼儿的知心伙伴。
《纲要》明确指出:“教师应以关怀、接纳、尊重的态度与幼儿交流”,“关注幼儿在活动中的表现与反应,及时以适当的方式应答。”教师与幼儿建立良好的关系,融洽了师生的感情,但幼儿所认知的事物和知识较少,常常出现个别不善交流,性格内向的幼儿,他们与幼儿之间、教师之间的磨合较慢,因此,教师要放下师道尊严的架子,倾听幼儿的感受、问题、意见,借助理解、支持、宽容、激励的语言和非语言的沟通技巧来点燃幼儿的学习火花,主动、积极地参与幼儿的活动。如与他“咬”耳朵、说悄悄话、交流看法;把他轻轻抱着,激励他。从而,增加他们与幼儿活动的机会,融入幼儿活动,成为幼儿的玩伴,和幼儿共同游戏、探索、实践,让每个幼儿均把教师当成可以说悄悄话,拉着手做游戏的贴心伙伴。
3、突出幼儿,关注幼儿。
以幼儿发展为本,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充分体现幼儿是学校的主体,是学习活动的主体,在活动中,教师只是组织者、引导者、支持者的身份,教师应利用一切有利因素,去调动幼儿的主动性、创造性。由于幼儿受年龄限制,在参与活动中,自主性、协调较弱,教师应关注幼儿,注意幼儿的言行,从中寻找教育契机,只有幼儿产生了兴趣,幼儿才有学习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幼儿的创造力才能得到最大程序的发挥。传统的教育,教师往往关注知识的传授,忽略其它学习活动的关注。为了孩子的一切,要求是所有的一切活动都要有利于幼儿的一切,因此,教师应全方位的关注而且要尊重学习主体 思维意识,如游戏活动,传统教学均由教师规定,幼儿常常失去玩的兴趣。所以教师不仅要关注幼儿,还要关注活动主体的思维意识,关注幼儿活动过程的创造性。
二、驱动学习主体的兴趣与需求。
人的个性发展需要良好的环境与条件,而幼儿阶段又是个性发展的基础阶段,因此,注重引导幼儿个性的良好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这就要求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能根据幼儿不同的年龄特征、阶段性特点进行启发引导。兴趣的发生,幼儿需求思维的产生是以一定的需要为基础,有什么样的需要就会对什么样的东西产生兴趣。在需要的基础上产生兴趣与需求是人类的活动不可少的前提。要使幼儿成为主体主动的学习者,幼儿的兴趣和需求必须得到足够的尊重,要做到以下几点:
1、要擅于将幼儿的兴趣和需求作为教育的特点,了解幼儿日常行为习惯,关注幼儿的言行举止。
2、要尽可能把幼儿学习的内容转化为幼儿学习的兴趣和需求,激发幼儿参与活动的欲望。
3、教师要针对不同幼儿的智力特点、学习类型、行为习惯和学习方法进行因材施教。
4、要为幼儿创设一个良好的活动环境与学习环境,鼓励幼儿以各自不同的方式去探索,主动学习。
5、应全方面、多渠道、多形式,在不同的实际活动中对幼儿进行评价(多激励,少批评)、评价要如实反映幼儿的实际,让每个幼儿能在评价中得到鼓励,看到希望。幼儿的发展要经历一些共同的发展阶段,但每个幼儿在发展的方向、起点、进度及最终在到的水平上都存在着差异,个性、兴趣受好也各不相同,因此,教师要真正做到《纲要》所提出的要求:尊重幼儿在发展水平、能力、经验、学习方式等方面的个性差异,因材施教,努力使每一个幼儿都能获得满足和成功,在达到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能获得最充分有效的发展。
三、为幼儿提供良好的展示舞台。
幼儿是一个社会的人,是一个完整的个体,是处于不断社会化过程中具有阶段特殊主体性的社会个体,他们有自己的兴趣和需要,有自己独立的人格。以教师为中心,不尊重幼儿的兴趣差异,在活动中“不许这样”、“不许那样”,幼儿岂不唯唯喏喏的小绵羊?这样培养出来的孩子怎么搏击经济大潮有风浪,又如何迎接新世纪的挑战。因此,我们常常要求教师蹲下身体跟孩子说话,不仅意味着体质的平等,更是人格的尊重。同时可以发现现在的孩子已今非昔比。教师要主动自觉地从“以教师为中心”转到“以幼儿为中心”树立新观念,幼儿是独立的人,是教育教学发展中的人,是主观能动的人,要关注他们,了解他们,给孩子多一点自由发展的空间。如:培养孩子自我意识,自己能做好自己做,引导幼儿不断强化自身的独立地位,让幼儿把自己当作主体,从他人和外界的保护中区分开来,鼓励幼儿合理的自主欲,提高自我评价,在幼儿的学习活动中认识自我,树立强烈的自尊心,认识自身的价值,这样才能增强幼儿的创造力和探索精神;培养孩子的自信心,平静地对待孩子的失败,当幼儿遇到失败和挫折时,教师不应着急,暴燥、斥责、客观承认失败,而应心平气和地安慰、鼓励,如“不要着急,你会成功的”、“不要紧,这个本来就很难”、“虽然你没有成功,便老师还要表扬你”,使幼儿从失败中走出来,让幼儿逐渐意识到自己努力是受到肯定和理解,自己完全不必害怕失败,从而慢慢学会承受挫折和应付挫折。
以人为本,突出幼儿主体性教育,是当前教育改革的要求,也是教师理念上应转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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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主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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