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园体制改革对幼儿园教师的影响
[摘要] 以苏南某幼儿园的两次办园体制改革为基础,本研究对该园园长在改制前后的工作、生活等进行了个案跟踪与叙事。结果显示:在体制变迁中,幼儿教师在依附政府决策的同时,也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反抗。政府变卖幼儿园本质是对教师劳动的社会贡献力的忽视。
[关键词]体制改革;政府决策;幼儿园教师
一、确定研究对象:A园长与X园
在办园体制改革中,园长通常始终是幼儿园体制改革的积极参与者,为了能够从整体上了解幼儿园体制变迁与园长以及教师群体之间复杂动态的关系,本研究选取了A园长和其管理的x园为研究对象。需要事先说明的是,本文的分析在尽量围绕A园长个人展开的同时,会不可避免地将x园教师队伍的整体情况作为考量对象。
x园地处江南一个经济较为发达的小镇。2005年x园通过了市一类幼儿园验收,目前在园幼儿近600名,教职工50人。作为中心园,x园承担着对一所村园的管理任务。为了研究的方便,本文中所使用的相关数据仅仅涉及x园,不包括其所辖村园。
1987年在当地师范学校毕业的A园长被分配到x园工作,1997年任园长至今,本科学历,中学高级教师职称,曾获得多种奖励与表彰。在x园工作的20余年里,她见证了该园公私两种体制交替变换的曲折历程,体味了公办园长和幼儿园主办者之间角色转换的酸甜苦辣。在一定程度上,A园长的工作经历反映了十年来中国幼儿园体制改革的足迹。
二、放逐与回归:X园的两次转制
新世纪之初,就在x园各项工作稳步进行,“原地新建配套活动室的图纸已经出来,拆除旧房子的日期也有了”的时候,“由于当时决策领导的观念问题,镇政府完全是为了甩包袱,x园成了当地第一所‘产权全部转让’的私立幼儿园。那时镇政府把主要的财力都投到中学去了,无法再投资改建中心幼儿园。另外,那时幼儿园收费很低,人头经费由镇政府拨款,每年拨款在10万元左右,幼儿园改制以后镇政府就不用每年拨款给幼儿园,相反还得到一笔转让资金。”于是在“公转私”成为“时尚”、政府财力有限的“特定历史阶段”,2000年4月24日上午10时在中心幼儿园的产权拍卖会上,A园长“迫不得已、别无选择、含着眼泪与镇政府签订了转制协议”,个人购买了x园,她由此从“一名镇中心幼儿园的园长成为了一名私立幼儿园的园长,同时也成为了一名幼儿园的举办者。”
在访谈中A园长不止一次重复着这样一句话:“回首当年,假如生活给我第二次选择的话,我肯定不会再选择走这条充满荆棘的路。”根据她的描述,转制后幼儿园办园条件急剧下降,质量长期得不到提高,从园长、教师到幼儿家长再到社区居民都对该园的状况深感不满,政府不得不对幼儿园体制变化带来的影响进行反思。于是,在历经了5年的身心疲惫后,A园长争取到镇人大代表的提案支持,于2004年4月郑重向镇政府提出申请,要求政府回收x园。镇政府经多次调研、讨论、研究,最终于2005年4月12日与A园长正式签订了回购协议,重新接管了X园。A园长从此又只需要单纯地扮演幼儿园园长的角色了。
三、“无奈”与“对抗”:转制中的教师们
(一)X园办学体制转变中教师数量的变化
表1是x园不同体制时期三个年份的教师基本情况,从中可以看出,私有化后,2002年专任教师大幅度流失,据A园长说,那时“几所‘资产全部转让’的幼儿园的公办教师全部到小学和中学任教去了,这对幼教事业是一大损失,因为在流失的公办教师中,有的是园长,有的是副园长,有的是教研组长,他们都是幼教事业的中坚力量”。当时X园惟一留下的公办教师只有A园长本人。
(二)x园办学体制转变中教师收入的变化
面对改制决定,普通幼儿教师无力提出质询与疑义,除了默默接受之外,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他们大多选择以沉默的形式进行抗争,其中离岗可谓是最具“对抗”意味的选择。私有化的体制改革直接影响了幼儿园教师的收入。有资料显示,x园所在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2002年为9988元,x园当年聘任教师年收入7800元,比居民人均年收入低21.9%。2007年,政府重新接管了x园后,其聘任教师年收入为24630元,比同年该地区城镇居民年收入高了17.86%。这与表2数据的变化趋势是一样的。
从表2可以看出,x园用于支付教师薪酬与福利的经费随体制变迁而呈u形变化,其中2002年该园教职工人均年薪酬支出只有8700元,降到了最低点。A园长在私有化的5年间,也因每年数百万元的支出而面临了巨大的经济压力。
(三)x园办学体制转变中责任的变化
根据2000年的幼儿园转让协议,转制后,“x园的收费必须按上级主管部门如教育局、物价局等规定的项目、标准执行,并做到专款专用。”同时,“x园应按规范另建新帐。原中心幼儿园公办教师的人头经费如上级核拨,则仍按原渠道由市财政拨付;如果上级停止拨款,则连同奖金,按标准均由乙方负担。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乙方还要保证逐步提高在园教师的报酬、养老保险等待遇。”
这两条协议给了A园长这样的压力:一方面幼儿园的收费必须按公办园的标准执行,另一方面却要保证教师待遇不降低,甚至还有可能由幼儿园来支付公办教师的工资与福利。这必然会造成转制幼儿园特有的“生产性——教育性”冲突。从商品属性上说,曾被政府货币化为百万元出售的幼儿园已变成私产,作为普通百姓的A园长没有义务也没有能力,不计较个人利益地持续投资。为了保持收支平衡,A园长只可能尽力做到量入为出。“为了节省开支、精简人员,在保证每班两位教师的前提下”,当时的A园长“既是园长,又是总务、会计、教师、门卫、清洁工,身兼多职,整天忙忙碌碌,压力十分巨大!”
对好学上进的A园长来说,在财力、精力有限的情况下减少在职学习也成为不得已的选择:“1997年到2000年因为是刚踏上领导岗位,参加培训的机会比较多,培训费用全部由幼儿园负担……2000年我参加了全国成人高考,考入了N师大本科函授,费用只能全部由个人承担……在2000到2005年幼儿园转制期间,我几乎没有外出培训和参加学术活动的机会,当时只要幼儿园不出安全事故就好了。而政府回收幼儿园以后不久,我就参加了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还在N师大作为访问学者,脱产进行了一学期研修”。从x园帐目上也可以看出,1999年园方用于教师培训的支出是8800元,2002为O元,2007年则又增至19800元。这种变化显然受到了x园两次办园体制改革的直接影响。
四、社会贡献力的制度化消解:转制问题的本质
幼儿园改制使幼儿园产权的所有制性质发生了变化。要使幼儿园正常发挥教育的功能,就离不开相应的投入,所以体制变换的核心问题是谁为幼儿园正常运转与幼儿教育的顺利开展承担主要成本。X园的历程说明,改制后的幼儿园从根本上说是教师在通过个人的劳动支付这部分成本。
将收入建立在对产出的贡献力上看似合理的,但个体的贡献力实质可以分为经济贡献力与社会贡献力两部分。在市场经济下,个体作出的经济贡献力会通过市场获得相应的收入,而其社会贡献力即对社会发展的贡献则会被忽视。从事幼儿教育的幼儿教师主要作出的是社会贡献力,而非经济贡献力,把他们投入市场经济,显然他们就会得不到什么收入,或只能是极低的收入。幼儿教育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市场经济无法给予全部补偿,在此十分需要政府的投入与支持。正是从这一意义出发,我们可以说政府变卖幼儿园本质上是对幼儿教师劳动的社会贡献力的忽视,甚至是无视。
手工材料
关键词:体制改革
- 机关企事业幼儿园办园体制改革的问题及对策 201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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