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幼儿园家园合作的现状及思考
家园合作是幼儿园教育工作必不可少的部分,它不仅是教育的需要,更是幼儿自身发展的需要。它不仅能够促进幼儿园教育质量的提高,也为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提供了一条有效的途径。当然,承载着乡村幼儿教育重任的农村幼儿园也不能缺少这条有力的臂膀。基于此,笔者通过了解农村幼儿园家园合作开展的情况,并结合农村幼儿园、教师、家长的实际情况来分析其成因,提出提高农村幼儿园家园合作水平的建议,以期提高农村幼儿园家园合作水平,改善农村幼儿的教育现状,促进农村幼儿的健康成长。
一、农村幼儿园家园合作的现状
2007年10月,教育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站上公布了2006年我国幼儿园园数的统计数字,2006年全国幼儿园总数为13.05万所,农村有幼儿园6.47万所,占全国幼儿园总数的49.6%,可见,农村幼儿园在我国学前教育中的重要地位。作为幼儿园教育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部分,家园合作水平的高低一定程度上体现着幼儿教育水平的高低,影响着幼儿健康的成长。为了了解农村幼儿园家园合作的基本情况,笔者于2008年底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的桃花乡、小黑河乡、西菜园乡的9所农村幼儿园进行了问卷调查与走访。根据调查资料,笔者对目前农村幼儿园家园合作的现状归纳为以下三方面:
(一)合作态度:初步认同,缺乏广泛合作
在调查中发现,各幼儿园均开展了家园合作工作,并纳入了幼儿园工作计划,并且教师与家长对开展家园合作的赞同度达到了89.4%,这说明家园合作在农村已经受到了关注,教师和家长也具有了初步的合作意识。但是,意识上的认同并不代表现实中的实施,应该注意到这种合作并没有完全深入到每个家庭中,家长们也没有完全参与到家园合作的活动中去,只是在态度上有了合作的意识,缺乏真正的广泛合作。
(二)合作程度:形式单一,缺乏双向交流
家园合作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如家长会、家长开放日、定期家访、家园联系册、家长宣传栏等。然而,目前农村幼儿园开展家园合作的方式主要是以家长会进行的,其他的形式或被视而不见或被束之高阁。家长会的内容也多半是教师或园长讲一下孩子的表现和提一些要求,最后礼节性地请家长提意见或建议,这种缺乏双向互动的家园合作,不仅不能让家长体验到参与的乐趣,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没能针对性的给予家长以指导,没有真正提高家长今后教育孩子的能力。
(三)合作效度:浮于表面,缺乏深层合作
调查中反映,农村幼儿园开展家园合作的情况很不乐观,家园合作中实质性的合作方式几乎没有开展。如公办园只是在学期初公示教学计划,每月、每周的教学计划都没有公示,并且这种教学计划也就是课程表的展示。私立园则根本没有公示教学计划。这种流于形式的合作并没有真正发挥其功效,因此,深层的、实质性的合作是急需开展的。
二、影响农村幼儿园家园合作的因素
(一)幼儿园方面
我国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总量长期不足,幼儿教育经费占教育经费的比例近十年间均在1.3%左右,且仅有的财政性幼教经费主要投向了城市。因此,农村学前教育经费是少之又少,迫使私立园成为了农村幼儿园的主要构成部分。在笔者的调查中,9所幼儿园中,6所幼儿园是私立幼儿园。私立园大部分是家庭式幼儿园,这些设立在农户家里的幼儿园普遍采用低成本、低收费、低质量的运营模式,许多举办者为下岗的民办教师,根本未经过专业的办园学习和培训,不了解国家的幼教法规和幼教基本规律,家园合作活动组织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比比皆是。可见,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上这样的办园状况根本难以保证幼儿接受良好的早期教育,何以谈的上合理的组织和开展家园合作活动?
(二)教师方面
农村幼儿教师大多数由小学教师转化而来,或中师所学为其他专业,并且未接受后续的幼师专业课程培训,这就造成了农村幼儿教师专业化程度不能满足教育需要的现状。因此,家园合作作为一项要求教师具有较高专业能力的活动,对于农村幼儿园来说多数都处于一种表浅层次上。从调查看,农村幼儿教师对于家园合作的理解过于强调幼儿园的服务任务,认为家园合作就是将自己的工作向家长汇报情况,结果,家长会就成了农村幼儿园开展家园合作的主要方式,双方很少会主动的了解幼儿在幼儿园或在家庭中的教育情况,更多的是有事时的交流,家长和教师的交流成为了单向的信息输入。
(三)家长方面
目前农村幼儿家长的文化水平和思想意识都得到了显著的提高,他们希望自己的子女通过教育,改善处境。然而,在传统的教育观念影响下,家长们都习惯地认为幼儿教育就是幼儿园教育,既然幼儿园包办了幼儿教育,家长只需要努力干活给孩子按时交足学费就行了。同时,随着农村进城务工的人数的增多,农村留守儿童的数量也在剧增。这些留守儿童大部分是由祖父母监护和照料,这种隔代监护照料者在年龄、健康状况和教育程度方面都不能充分满足家园合作的需要。因此,这也是幼儿园与家庭、教师与家长在家园合作中的一大障碍。
三、提高农村幼儿园家园合作水平的建议
(一)增加财政投入,提升办园标准
农村幼儿园占有的教育经费极少,作为农村幼儿接受早期教育的主要场所,政府应加强对其的投入与扶持。对于占农村幼儿园绝大部分的私立园,可以采取分类管理的模式,对于不具备办园条件的,要给予资金筹措上的政策支持;对于办园资金不足的,要联合政府、乡村和个人的力量,加大投入,共同建设;对于那些不符规定又不及时整改的,要责令其停办整顿。可见,严格要求和规范农村幼儿园的办园标准迫在眉睫,只有加强监管,建立健全办学管理机制,加强对农村幼儿园的教育督导、教学评估以及考核,才能真正提升农村幼儿园的办学水平,为农村幼儿园开展和落实家园合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规范教师队伍,加强职后培训
稳定而专业的教师队伍是解决农村家园合作问题的关键。首先,应该建立和健全农村幼儿教师任用制度,落实农村幼儿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切实把好教师的“入关”口,真正做到岗位考核、择优录用。其次,应该落实职称评定制度,解决农村幼儿教师的医疗和养老保险问题,提高其工资待遇,真正激发其积极性,建立稳定的农村幼儿教师队伍。最后,应该制订和落实师资培训规划,为农村幼儿教师提供学习和进修的机会。教师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才能真正理解和把握幼教工作,用自己的智慧和真诚赢得家长的理解与合作,提高家园合作的水平。
(三)加强教育培训,改变家长观念
对于农村幼儿家长,首先,应该考虑家长的时间、精力和能力,把家访作为家园合作的有效途径,在家访过程中向家长宣传科学的育儿知识,了解家长的需要和想法,真正做到教师和家长的双向交流,确保家园合作的成效。其次,幼儿园要利用家长会、宣传栏、家庭教育讲座等方式向家长做好新《纲要》和《家长教育行为规范》的宣传,让家长认识到自己在教育孩子中的重要作用,认识到家园合作是家园双方的交流和沟通,认识到家庭与幼儿园是合作伙伴关系,帮助家长形成新的教育观,充分调动家长参与到幼儿园教育活动中的积极性,做到家园合作真正促进幼儿健康的成长。
总之,作为学前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园合作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幼教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提高农村幼儿早期教育质量、巩固早期教育成果的有力措施,需要政府的关注与支持,需要幼儿园、教师和家长的鼎力配合,需要探索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家园合作方式,需要开发和利用农村教育资源,真正做到为了幼儿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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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家园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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