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孩子学会发现同伴的闪光点
笔者曾观摩某幼儿园大班的一次语言教学活动,该活动的主要的是教育孩子学会正确评价他人,能够积极发现同伴的闪光点。在活动开始前,教师提出了这样的要求:小朋友要说出对方的优点以及他今后需要改正的缺点。活动开始后,小朋友们通过拼图游戏,拿自己持有的一张只有半只头的图去找相对应的另一半图的持有者,这样,孩子们都可以找到自己的同伴,然后一对一对地坐回到座位。待小朋友们安静后,教师随机抽选了六位小朋友,试图让他们说出同伴的优点和缺点,有趣的是这六位小朋友都不加掩饰地说同伴们的缺点,如不守纪律、打人以及不好好睡觉等,对同伴的优点却只字未提。教师曾提醒他们多想想同伴的优点,可孩子们想后还是一无所获。难道在小朋友的心目中就只有同伴的缺点而没有他们的优点?这些天真烂漫的孩子满脑子都是同伴的缺点还要朝夕相处,这是多么的可悲。
应该说社会和家庭对孩子们漠视同伴优点的这种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老师的不良教育行为对此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教师尊重孩子,影响了幼儿对别人的正确评价。基于成人不良教育行为对幼儿社会性行为发展的不利影响,近年来虽然教育家们不断提出教师要改变教育观念,把幼儿看成是有着强烈自尊心的个体,要热爱、尊重和保护他们,但在幼儿教育实践中,教师却时常有意无意地伤害着孩子们的自尊心,阻碍了他们幼小心灵的健康成长。
笔者认为,让孩子学会发现同伴的闪光点,需要教师改变自己的教育行为。
第一,要建立起动态的评价标准,宽容理解每一位幼儿。蒙台梭利认为,儿童的生命潜力是通过白发的冲动表现出来的。这种冲动的外在表现就是儿童的自由活动。(杨汉麟、周采:《外国幼儿教育史》,广西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2版,p287)她反对用惩罚或奖励这些外加的、强迫的手段来训练儿童,她认为真正的纪律是建立在儿童自由活动的基础上。但在很多幼儿园,从每天入园至离园的每一个活动,教师为幼儿设置的规则要求繁多,是否遵守这些规则是教师评价幼儿的重要标准,如果幼儿能按教师的要求做,他就是好孩子,不能按教师的要求做,就是不好的孩子。教师对违规幼儿带有明显的不满、厌烦,甚至是憎恶的情绪色彩。幼儿在这种环境中也就知道了什么是好,什么是不好,笔者曾在一所幼儿园做过调查,发现大中班的幼儿几乎都能说出老师喜欢谁,因为他们听话、守纪律;老师不喜欢谁,因为他们上课不听讲、老闹、不守纪律等。幼儿正处于身心快速发展时期,爱说好动是他们的天性。每当兴奋时,他们就会忘汜规则,破坏纪律,特别是那些活泼好动的幼儿。教师应当反思一下:我们的要求是否过于僵化?是否超出了幼儿的承受力?我们是否是按一个模式来要求所有的幼儿?我们能否宽容理解幼儿的某些违规行为?
第二,挖掘潜力,给予机会让每个孩子都得到表扬。由于教师有――套固定的评价标准,那些听话、守纪律的孩于经常受到表扬,而那些调皮、常“违规”的孩子则经常受到批评、指责甚至惩罚。这些调皮孩子由于受到老师的冷漠疏远,别的孩子就会对他们产生不好的印象,经常告他们的状,不与他们交往。其实每个幼儿有各自的兴趣爱好,有不同的气质,有不同的想法与行为方式,教师在教育中不能偏爱某些孩子,而应有意识地发掘每个孩子的优点,特别是那些活泼、好动幼儿的“闪光点”,有意识地组织一些他们感兴趣的活动让他们把长处展示出来,教师也应不失时机地给予表扬,让其他的孩子知道这些好动孩子也有他们的优点长处,从而对这些小朋友有一个较为客观的正确认识。
第三,以正面教育为主,正确运用奖惩。柯尔伯格认为,幼儿园至小学低中年级阶段是属于道德判断的前习俗水平,他们对是非善恶的评价判断是从行为的后果带来的赏罚来评判的,得赏者为是,受罚者为非,他们没有主观的是非标准。如果教师经常指责批评那些“犯错误”的孩子,这些孩子也就是“非”的代表了,显然这是不可取的。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应多运用语言与非言语手段对孩子的言行加以表扬和奖励,还可通过讲故事等方式让他们逐步掌握一定的道德标准,并通过游戏活动培养自控能力。对于经常“违规”的孩子,教师可以运用期望效应的方式达到效果。如某孩子好动,在下课时常说话、打扰别人,教师町在上课前悄悄地对这位孩子说:“你是一名好孩子,王老师相信你这次上课肯定能好好听讲,不乱说话,是吧。咱们让别的小朋友看看!”在上课或其他活动中,当孩子有一点进步时,教师要及时表扬,这样孩子在改正自己不良行为时,也能得到教师和其他小朋友的认可。
手工材料
关键词:同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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