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幼儿园等级评估操作手册(一)
深 圳 市 幼 儿 园 等 级 评 估 操 作 手 册
深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二年八月
说明:
一、本手册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广东省幼儿园教育指南(试行》》中有关规定和全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精神,结合深圳实际,从操作角度对《方案》进行必要修订和补充,使评估指标更明确,更有针对性,力图加强对各类幼儿园办园方向的检查、指导和监督,促进办园水平的提高。
二、2002年9月起,全市各类幼儿园使用《广东省幼儿园等级评估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学年工作自评和等级评估申报。
三、市一级幼儿园等级评估以《方案》中B级指标为评估标准,总分值必须达到425分以上,办园条件、管理与效益的达标度分别为85%,无零分项,其中“管理与效益”中“教育工作”分值为98分以上。
四、必达指标(即★指标)达标度低于85%,即为零分,其中“卫生保健工作”必达指标达标度低于100%,即为零分。
五、指标分值计算:备注中有规定项以备注为准,其余各项按要素平均分配分值。
六、“剩余经费”是指幼儿园每年总收入中扣除经常开支后剩下的经费。经常开支包括人员经费(工资福利费用)和公用经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和修缮费等)。
七、市一级幼儿园等级评估操作方法:以《方案》为基本依据,以本手册为操作依据。其中:“XXX内涵与要求”项以本手册内容为主,《方案》内容为辅 ; “XXX要素补充”和“修订”项则以《方案》内容为主,本手册内容为辅。
八、市一级幼儿园等级评估接受申报时间为每学期的第一周和第二周(即3月和9月上旬)。申报单位必须有近三年的自评材料,在学期结束前一个月内向所在区教育督导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区教育督导部门初审,由区教育督导部门统一向市教育督导部门呈报。
九、各区教育督导部门依据《方案》,参照本手册进行区一级幼儿园等级评估,并对辖区内幼儿园的自评工作进行管理。
十、各类幼儿园根据已评定等级,依据《方案》和本手册,按学年度进行自评,将自评结果报区教育督导部门。
十一、本手册由深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解释。
深圳市一级幼儿园等级评估补充指标体系(试行)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省定B级指标 评估标准 分值 得分 达标度 备注 办 园 条 件 经 费 1★ 略 “经费”内涵与要求: 1、 幼儿园产权、使用权明确、合法,保证国有教育资产保值、增值,年审合格; 2、 收费符合物价部门的规定,正常运转经费有保障,无挪用、占用现象; 3、 教职工工资福利占幼儿园经常性办学经费*的比例明确、合理; 4、 教职工经济收入水平逐步提高,每年剩余经费有10%以上用于改善教职工生活福利; 5、 依法办理劳动用工手续,与所有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医疗、工伤、养老等社会保险。 15 *指幼儿园各项收入总和。 场 地 园 舍 2 略 10 3 略 5 4 略 10 5★ 略 10 6 略 4 7 略 5 8★ 略 6 教 育 玩 具 设 备 设 施 9 略 15 10 略 10 11 略 “图书装备”要素补充:每园图书资料应有幼教刊物(8种以上)、文件法规、国内外教育论著、国内外幼教论著、教育动态信息、教研科研、教材教法、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工具书等书籍;教师人手一册《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广东省幼儿园教育指南(试行)》等;订有3种以上报纸。 10 要素2、3合并,各5分 12 略 “设施”要素修订:有沙地、不低于0.3米深的嬉水池、直跑道;有饲养角、种植园地。 10 规 模 13★ 略 10 教 职 工 配 备 14★ 略 修订:有专职财务人员 15 要素1、2为必达,各3.5分;其余2分。 15 略 “教师配备”要素修订:(1)带班教师专业合格率为100%;(2)专科教师具备全日制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并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15 “教师配备”分为3个要素,各2分。
表一
关键词:评估
- 制定幼儿园评估标准需要澄清的几个问题 2012/12/14
- 以课程为基础的婴儿评估方案探索 2012/04/06
- 确立公正的绩效评估标准 2011/11/14
- 深圳市幼儿园等级评估操作手册(三) 2011/10/28
- 深圳市幼儿园等级评估操作手册(二) 201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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