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评析:教师的失职引发的事故
来源: 《幼儿园法律问题案例评析》 李志宁 谢志东 有0人参与
[案情经过]
某幼儿园联系保健站给幼儿打预防针。小二班共有幼儿30名,其中A幼儿提出在国外打了预防针,故没有交钱,但B幼儿的妈妈和姥姥未通气,分别交了钱,教师最后一共收了30份钱,全班30名幼儿都打了针。A的家长知道此事后非常着急,便向园长反映情况,要求幼儿园负全部责任。孩子发烧几日,便没事了。
[处理结果]
1.园领导得知此事立即配合家长向医生咨询,观察幼儿病情,直到确信孩子没有危险才放心。
2.要求教师做书面检查,并对教师失职所为提出严肃的批评,要求全园职工引以为戒。
[评析]
这是一起由于教师责任心不强,严重失职引起的案例,虽然后果不十分严重,但是却敲响了警钟。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教师应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并配合医务人员做好卫生保健工作。而该教师没认真配合进行打预防针的登记和核对工作,对幼儿不负责任,险些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带班教师应负主要责任。
作为家长是幼儿的法定监护人,更应对幼儿负责,孩子提前打了预防针应向教师打招呼,引起教师的关注,而不应只是让孩子告诉老师,才能避免事故的发生。
通过此事,幼儿园应注意的是:
1.幼儿园应严格有关规章制度,规范教职工行为。
2.加强教职工职业道德教育,从如何保护每个幼儿的生命做起,从生活中点滴小事做起,献一份爱心,多一份热心,少一点粗心,获得一份安心。
3.加强家长工作,多一点沟通。
本文来源:来自用户上传,如涉及原文作者版权请留言本站,本站将及时处理
关键词阅读
48小时评论排行
关键词:案例评析
- 案例评析:幼儿被咬以后 2007/11/06
- 案例评析:“特殊公民” 2007/11/06
- 案例评析:对孩子也有“忌语” 2007/11/06
- 案例评析:“三教轮换”促进保教质量的提高 2007/11/06
-
暂无...